《南方都市报》前总经理兼副总编喻华峰再获减刑一年。喻华峰因“贪污行贿罪”被判囚8年。《南方都市报》另一名被判刑的高层李民英已在2月12日提前出狱。
喻华峰的辩护律师许永志表示,喻华峰日前再获减刑1年。加上之前已减刑1年8个月,他共获减刑2年8个月。不过喻华峰的家人仍坚持为他作无罪申诉。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去年向广东调阅法庭卷宗审查,但目前尚无结果。
喻华峰的妻子向丽表示,她在2月13日曾往监狱探过丈夫,他仍然坚持自己无罪。向丽说:“我们不相信减刑与广州市领导人更迭有关,但我们希望当局能公正执法,重新审理本案。“2004年,《南都》总编辑程益中,总经理、副总编辑喻华峰和《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社务委员李民英,被指涉嫌经济犯罪而遭逮捕。
程益中在未经审讯情况下被关押了5个月,但在2006年8月下旬获得释放,喻华峰和李民英则被判刑。事件被称为“南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