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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内部装潢照被刊出 林志玲告台湾《壹周刊》保声誉
日期: 07年02月1期

香港《壹本便利》杂志,去年5月刊出名模林志玲位于台北市“百达富丽”大楼新家内部装潢照片,还报导她为了钓金龟婿,在家中摆阵,台湾《壹周刊》跟进报道。她认为报导都是无稽之谈,已伤害她的名誉,已对《壹周刊》、《壹本便利》提出起诉。她表示,“整件事已进入司法程序,所以不便多说。”

据台湾媒体报道,林志玲控告的对象,包括《壹周刊》总编辑裴伟(现为社长),以及《壹本便利》多名记者,罪名则包括诽谤及非法侵入住宅。为理清案情,台湾有关部门近日内将传唤林志玲及被告到案说明。

为了防狗仔队才搬家的林志玲,没想到还未入伙已引“狗”入室。为了查出是否“狗仔”买通装修工人入屋,林家曾向负责的公司查证,可惜不得要领,当林志玲透过渠道向裴伟查证时,裴伟表示是转载报道,没给她合理答覆,因此她对裴伟及撰稿的李姓记者提出侵入住宅的起诉。

裴伟1日说:“林志玲不到香港控告《壹本便利》,反而在台湾对《壹周刊》兴讼,实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他表示,《壹周刊》未派员工进入林志玲住家,只是单纯引述、跟进香港《壹本便利》报导,内文及照片也都有注明出处,就像电视台根据平面媒体播报新闻及翻摄图片一样,并无任何诽谤意图,更不可能触犯入侵住宅罪。而《壹本便利》社长殷明伟则表示不响应。

尽管林志玲不愿对“告诉内容”评论,不过她曾多次表达立场,她说:“媒体怎么写我都无所谓,但我最重视家人与住家隐私,谁都不能侵犯,为了这最后防线,我也会不计一切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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