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铁窗生涯之后,周正毅走出了提篮桥监狱的高墙。短暂的自由仅维持了4个月,2006年10月,周正毅再次被有关部门拘捕。
在上海司法和公安系统的高墙背后,却有人因为周正毅而失去自由——上海市看守所所长黄坚因接受周正毅家属贿赂,于2006年12月下旬被刑事拘留。《财经》杂志的报道说,据有关部门初查结果,周正毅及其亲属等3人在上海市看守所羁押期间,身为看守所所长的黄坚,接受周正毅亲属贿赂共计人民币49万馀元,另有港币、金银首饰若干。黄为周正毅等人在羁押期间的生活和对外联系提供了方便。此前的2006年8月,上海提篮桥监狱教导员俞金宝因严重违反党纪,被有关部门双规。
按照中国的司法程序,隶属于公安系统的看守所是获罪者的第一站。在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期间,犯人一直在看守所服刑。法院裁决生效后,根据不同情况,犯人再转到不同监狱继续刑期。
但周正毅在上海的三年牢狱生活,处处显示出与众不同。周于2003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后,一直由位于浦东新区沪南路的上海市看守所收押,直至2004年6月26日转至上海提篮桥监狱服刑。
据消息人士透露,在接受周正毅家属分三次送出的贿赂后,看守所所长黄坚为周正毅等三人提供了生活和通讯便利,如可享用每餐“四菜一汤”,允许其使用手机等,“客观上为在押人员和案件关系人内外串供提供方便”。
此外,在被羁押上海市看守所的一年间,周正毅至少到位于杨浦区的上海监狱总医院看病三次,每次该院都接到命令停止门诊,专为周正毅一人服务。
上海司法系统内部人士说,犯人都希望到有熟人或有关系的监狱服刑,去哪家监狱服刑“有很大的‘运作’空间”。上海提篮桥监狱一般收押重刑犯和长刑期犯,事实上也是一些“特殊犯人”的服刑地。周正毅于2004年6月26日转至提篮桥监狱,在那里受到了“一对一”教导员俞金宝的特殊照顾。
知情人士透露说,周正毅抽的熊猫烟都是交给看守保管的,“别处都是外面的人给里面的人抽烟,周正毅是里面的人给外面的抽烟”。
有了俞金宝的关照,周正毅在饮食、起居、通讯方面都获得了不同于普通犯人的“特惠”,据知情人士透露,“体现人权观念的亲情电话,在周那里变成了想打就打的特权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