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央行)日前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从今年2月1日起,将对个人结汇和个人境内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而不再针对每笔个人外汇收支设置限额。
《办法》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较为重大的调整和改进。央行称,此举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便利个人贸易外汇收支活动并明确个人资本项目交易,有助于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央行新闻发言人表示,长期以来,中国对个人的外汇业务管理主要侧重于经常项下非经营性的外汇收支活动。现在个人不但有非经营性交易还有经营性交易,不但有经常项目交易还有资本项目交易。出台本《办法》是为适应这种形势变化。
政策调整重点,除了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外,另外还有:
*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外汇资金收付。
*明确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规范了相关外汇收支活动。
*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对外币现钞存取和携带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中国央行没有就外汇结算年度总额详细说明,但央行表示,将根据国际收支形势等情况,适时、适度的调整年度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