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即将发布施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规定该市的各类单位和区域将由图像信息设备监控。目前在全市安装的摄像头多达26万3000多个。
据《北京日报》报道,目前为止,北京市已经安装的摄像设备,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监控系统,仅占总数的5.7%,主要应用在公安、市政、园林等部门。另一类则是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监控系统,主要分布在金融区、校园、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居民小区等单位和区域。
依规定,设立的摄像头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应当采取保护措施。若擅自在公共场所设置摄像头,将被处以人民币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中规定应当安装摄像系统的单位可被分成五类,除了国家机关及公共场所外,还有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基础设施和国家法规规定的其它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