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益明案进行了判决。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室原大股东周益明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益明去年被列为“福布斯中国最年轻富豪”,现在他却成为中国证券资本市场上,第一个上市公司高管被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掏空上市公司行为。
据报道,他在2002年虚构了财务报表,向3家银行贷款3.8亿元人民币。周益明使用这笔资金购买了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控股权,然后再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在得到了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权之后,他又从该公司那里非法吸取了4.63亿元人民币和1074万美元,共约5.5亿元人民币。周益明计划对四川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上诉。
目前在中国的富豪榜上有越来越多的40岁以下的年轻富豪,这显示中国在过去10年来有越来越多的新公司,在满足蓬勃发展的中产阶级的需求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