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媒体
东京国税局认为,新日本石油公司为了避免原油价格变动的风险,采用了对冲交易的交易方式。东京国税局认为“对冲交易(对于减少由于原油价格变动带来的损失)是无效的,因此应该计入新日本石油公司的利润”。截止到2005年3月份为止的2年间,新日本石油公司共有284亿日元的交易额没有申请报税。根据此次东京国税局的决定,新日本石油公司将需要追缴125亿日元税金,其中包括应该补缴的税金和漏报税金的罚金。
新日本石油公司一方则认为,公司一直按照国家规定合理纳税,“东京国税局所作出的决定是不合理的。”新日本石油公司对东京国税局的决定表示抗议,将提出审查申请,要求东京国税局撤销对新日本石油公司的处分。新日本石油公司解释说,对于有发电设备的企业,新日本石油公司是按照事前决定的价格向其供应重油等石油制品,因此原油价格的高涨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为了避免原油价格高涨带来的风险,新日本石油公司采取了对冲交易的方式,进行石油期货交易,以避免因国际市场石油行情变化而造成损失。新日本石油公司的董事平井茂雄在记者见面会上表示“本公司并不是出于投机的目的而采取对冲交易的方式,完全是为了减少公司的损失。”
东京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受日本《朝日新闻》的采访时表示“有保守秘密的义务,目前无法回答问题。”
新日本石油公司1999年由日本石油(NipponOil,成立于1888年)与三菱石油(MitshubishiOil,成立于1931年)合并组成。该公司是日本最大的石油进口商和营销商,也是日本最大的石油精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