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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就《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发表谈话 
日期: 2023/08/13 07:56
中文导报讯 8月12日,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中日外交部门为此发表谈话。在8月12日的中国外交部举行的记者会上,有记者问:今天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纪念日。中方对缔约的意义与这几十年中日关系有何评价?对中日关系今后发展有何期待?

外交部发言人答道:45年前,中日两国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以法律形式规定中日应当坚持和平、友好、合作,为双方交往确立了永不过时、历久弥新的原则和方向。45年来,中日关系取得长足发展,为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也有力促进了地区和世界的繁荣稳定。



为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由中国樱花协会和日本樱花协会共同主办的《和平是福》画展,9日在上海植物园文化艺术展示中心揭幕。来源:中国新闻网

当前中日关系处于改善发展的关键阶段。希望日方同中方一道,以纪念缔约45周年为契机,重温条约精神,恪守条约共识,维护政治基础,加强合作互惠,排除干扰障碍,共同致力于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

日本外务大臣林芳正8月8日的记者会上答记者问时指出:

今年是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 日本和中国在1972年发表《日中联合声明》以后、1998年发表《日中联合宣言》、2008年《日中联合声明》等基础文件,并在1978年签署的《日中和平友好条约》所阐述的精神和政策的指导下,使日中关系得到不断发展,日方立场现在没有任何改变。

日中两国之间的发展在存在着多方面潜力的同时,仍面临许多挑战和悬而未决的问题,我们继承和发扬历史积蓄的成果,坚持去年11月日中首脑会谈所达成积极的态势,同时坚持我们应该坚持的,要求中方采取负责任的行动,对于包括各种悬案在内的种种问题,不断认真进行反复对话,在共通的课题上合作,在日中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构筑建设性、稳定的日中关系。

我们愿意与中方保持所有层次的紧密的沟通与交流。

1978年8月,中日两国外长在北京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条约规定:缔约双方决心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确定彼此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愿意继续为开展经济和文化合作,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缔约双方还声明,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太地区或其他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条约中也明文规定了“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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