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入境管理局表示,为便利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技学术交流活动,自今个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
人才签注持有人可在有效期内,多次往来港澳地区,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30天。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六类内地人才可以申请,包括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急需的顶尖人才。另外亦涉及科研、文教、卫健及法律等。
公告指出,杰出内地人才可获发有效期5年签注,科研、文教、卫健人才,有效期3年,法律、其他类人才有效期1年,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同时申请办理到香港及澳门签注。
人才签注持有人可在有效期内,多次往来港澳地区,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30天。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六类内地人才可以申请,包括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急需的顶尖人才。另外亦涉及科研、文教、卫健及法律等。
公告指出,杰出内地人才可获发有效期5年签注,科研、文教、卫健人才,有效期3年,法律、其他类人才有效期1年,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同时申请办理到香港及澳门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