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第12号令《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广播电视节目机构传送业务和秩序进行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外商投资的机构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机构不得擅自在所传送的节目中插播其他节目、资料、图像、文字及其他信息等。
广电总局:禁止外商投资的机构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
日期:
2022/10/24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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