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10月29日,美国司法部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公告,让格力电器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公告称,格力电器和美国司法部达成了一项延迟起诉协议(DPA)。根据这份协议,格力电器及下属企业香港格力同意接受总额为9100万美元(约5.83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同意向因公司有缺陷的除湿机而引发的火灾进行相关赔偿。
对此,格力电器10月31日表示,协议涉及的产品为格力电器2005年至2012年期间生产的出口北美除湿机,问题均发生在8年前,此后未再出现同类问题。
协议涉及金额也已全部计提,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及本年度业绩造成影响。
事涉8年前出口产品
格力电器声明指出,公司近期与美国司法部消费者保护处、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统称DOJ)达成协议,协议涉及的产品为公司2005年至2012年期间生产的出口北美的除湿机。公司于2012年收到事故投诉,于2013年6月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简称CPSC)申报。由于申报不及时,2016年公司和CPSC达成民事和解,支付1545万美元。
2017年,DOJ就此同一事件要求格力电器承担责任。经过多轮谈判,格力电器近期和DOJ达成协议,支付7575万美元。如公司遵守协议约定,DOJ将在3年期结束后终结案件。格力电器强调,以上协议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8年前,2013年以后未再出现同类问题。协议涉及金额已全部计提,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本年度业绩造成影响。
公开报道显示,2007年至2013年,格力电器在美国销售了200万多台由珠海格力制造,并由香港格力出口的除湿机。据美国司法部公布的法庭文件显示,珠海格力、香港格力和美国格力知道他们的除湿机有缺陷,不符合适用的安全标准,可能会起火,但这几家公司没有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报告这一信息。在消费者对火灾及其造成的伤害的投诉不断增加后,这几家公司才报告并召回了这些除湿机。
2013年9月13日,格力电器发布了针对除湿机质量事件的召回公告。格力电器称,将召回在2005年1月至2013年6月之间在美国和加拿大销售的涉及SoleusAir、Kenmore、Frigidaire等12个品牌约225万台除湿机产品。
根据DPA的条款,珠海格力和香港格力同意接受总额为9100万美元的罚款,并同意向因公司有缺陷的除湿机而引起火灾的任何未获赔偿的受害者提供赔偿。格力早先向CPSC支付的1545万美元的民事罚款计入协议的9100万美元总罚款。美国司法部称,这是根据《消费品安全法》(CPSA)所展开的第一批公司刑事执法行动得到的了结。作为刑事和解的一部分,格力同意继续配合司法部的调查和起诉并同意加强公司的合规项目和报告要求。
对于这一事件,家电行业资深观察家刘步尘在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表示,数千万美元的罚款,对格力电器账面盈利的影响不是很大,但对格力的产品形象影响很大,特别是对格力开发美国市场也有影响
10月31日@格力电器发布关于格力电器在美国涉诉案件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