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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诉刘鑫案第二次庭前会议双方未参会
日期: 2020/11/21 14:00
中文导报讯 11月2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举行第二次庭前会议。20日下午,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告诉南都记者,此次庭前会完成了证据交换及双方的举证质证工作。此次庭前会江秋莲、刘鑫均未参会,由各自的代理律师出席。

黄乐平称,庭前会议于20日9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举行,12时左右结束。此次庭前会完成了证据交换及双方的举证质证工作。该案开庭审理的时间还未定,要等待法院通知。

据黄乐平透露,江秋莲和刘鑫均未参会,由各自的代理律师出席。目前江秋莲情绪状态“还可以”,但因为案件审理,个人出现了较强烈的焦虑情绪。

南都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被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陈世峰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对于案发期间刘鑫在江歌遇害时拒开门的争议行为,2018年10月15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宣布在国内对刘鑫提起诉讼。2019年10月28日,江秋莲因江歌被害事宜起诉刘鑫(现名: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正式立案。

2020年6月5日,该案在青岛举行首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提出民事赔偿203万,被告刘鑫及其两位代理律师均未到庭应诉。该案原定于6月30日在青岛法院开庭,后临时因疫情,原被告代理律师无法按期到庭应诉,法院准许延期开庭。

据11月18日公布的江秋莲起诉刘鑫(现名:刘暖曦)生命权侵权纠纷一案起诉状显示,2016年9月2日,发现刘鑫正躲避前男友陈世峰的江歌,向前者提供了援助,让其借住自己家中。同年11月2日,江歌遇害前一天,刘鑫因害怕与陈世峰见面,要求江歌“尽快回家”解围,江歌照办,并阻止江歌报警。当晚23时,刘鑫因害怕陈世峰暴力伤害,再次要求等她一同回到江歌公寓。

2016年11月2日23时许,江歌应刘鑫要求,在地铁站等待了刘鑫1个多小时。当天凌晨,两人共同返回江歌家时,遇到了陈世峰,刘鑫先一步进入室内并反锁,江歌被困在外面走廊。该起诉书该披露,刘鑫在江歌遇害期间拨打过两次110报警电话,但实际上是东京警方到场后呼叫的119(日本急救电话)。同年11月3日凌晨2时20分,江歌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刘鑫的过错与江歌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该份起诉状提到四点原因包括,被告刘鑫虽未直接参与陈世峰对江歌的故意杀人行为,但刘鑫对江歌死亡存在无可推卸的重大过错,凶手陈世峰逃离后,刘鑫明知江歌的受害状态,但并未采取任何施救措施,放任江歌的伤情发展,最终江歌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死亡。

2020年11月19日,黄乐平公开收到的刘鑫一方答辩状要点,在主要事实部分,刘鑫认为她自己没有迅速锁门,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迅速锁门”。其称,江歌的死亡原因日本法院已经查明,她提出不报警,但江歌是有独立判断的成年人,最终是否报警不取决于刘鑫。陈世峰杀人的巨大仇恨从何而来,刘鑫称不得而知。刘鑫还称,报案后警方让她把门锁上,不要出屋;在无法锁定陈世峰的杀人嫌疑时,她主动说出陈世峰的恐吓行为,后与警方商量,以恐吓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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