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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在中国购房Q&A
日期: 06年08月1期

  北京市建委已经拟订限制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相关细则并上报建设部等待批覆。细则中规定“华侨在京购房限一套”。但仍有一些细节问题值得探讨,加之在其他地区购房的情况又如何?针对华侨最关心的6大问题,请看专家及业内人士予以解析。
  ■Q1:已拥有一套住宅的华侨可否卖掉已有房屋再置新屋?
  ■A:来自北京的答案是肯定的,由于卖掉房屋后,在房产备案中就会显示没有房产,所以已经拥有住宅的华侨可以卖出旧屋再置新屋。来自上海的相关意见称,对于境外人士若为改善环境购买第二套住房,专家预期,《细则》可能规定买家在半年至1年内必须卖出旧房。
  ■Q2:华侨夫妻可否分别用实名制购房?
  ■A:来自北京的答案称没有统一。业内人士表示,该文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存在一定可能性。不过北京有售楼中心称,夫妻只能购买一套房屋,除非以其他亲属名义购买。而来自上海的意见称,若夫妻分别实名制购买住房将很难控制。
  ■Q3:已经购买住宅能否再购买商铺或是已有商铺是否可买房?
  ■A:来自北京的答案称,业界人士均予以否定。而来自上海的意见则恰恰相反,称根据《意见》精神,应只限于住房设限,故预期《细则》将不会限制境外购房者在购买一套住宅后再购买商铺,或拥有商铺后再买住房。
  ■Q4:华侨可购买一定面积的自住房,一定面积究竟是多大?
  ■A:来自北京的专家指出,政府方面仍未明确和量化,未来可能会有进一步细则出台。来自上海的意见称,预计《细则》不会从面积加以限制,只会从套数设限。深圳的意见认为,面积应该是“国15条”鼓励的90平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
  ■Q5:已经购买超标房产的华侨受何影响?
  ■A:来自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的业内人士及专家均指出,华侨本已购买的超标房产不受影响。
  ■Q6:在其他省市拥有住宅的华侨可否在北京等大城市再购一处住宅?
  ■A:来自北京的答案称可以。来自上海的意见称,目前各省市的房地产销售网络建设还不健全,对于跨省市联网限制是无从控制。深圳的业界认为,需要全国信用及购房信息联网才可实现,所以并非深圳一市可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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