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记者 张石)日本首相安倍晋三,27日在众院预算委员会上谈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表示,将在28日的内阁会议上将其定为“感染症法”上的“指定感染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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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安倍总理在首相官邸主持召开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相关阁僚会议。出典:首相官邸网页
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消息,如果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定为“指定感染症”,无论日本人和外国人,在对这种感染症进行治疗时,将由日本用公费负担检查费与医疗费。
所谓“指定感染症”,是在病症严重,有可能给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危害的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止其蔓延而进行指定的感染症,根据此法,现场可以迅速对应,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指定,目前日本无需修改法律,可以沿用与中东呼吸综合症(MERS)、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SARS),也就是非典等乙类传染病采取同等的措施。
如果这一疾病被指定为“指定感染症”,有关方面可以强制患者入住全国约400家院内感染设施完备的和有治疗此病态势的指定医疗机构,可以限制就业、消毒受污染场所等,发现患者的医生有义务进行报告,医疗费由日本政府公费负担。另一方面,日本也可以拒绝患有指定感染症的外国人入境。
安倍在众院预算委员会上在说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定为“指定感染症”的理由说明称,“是为了可以采取让患者住院的措施,并可以使用公费进行妥善的医疗等”。
“指定感染症”是2014年中东呼吸综合症(MERS)被指定为“指定感染症”以来首次,过去禽流感和非典曾被指定为“指定感染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