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宪)6月23日,东京地裁以伪造有印公文书行使罪等罪名,宣判在日华人风俗按摩店店长被告田新禾(37岁)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据悉,被告田新禾于1990年作为交换留学生来日留学,来日后放弃就学机会到建设会社开始工作。1993年他的在留资格到期,从此他成为黑户口,他请求会社的日本人同事将名义借给他,用日本人同事的住民票取得摩托车驾驶执照和护照。1997年起转行开办风俗按摩店,并用原日本人同事名义的护照在日本和中国之间往返约100次,从来没有被怀疑过。2002年4月由于风俗按摩店违反风俗营业法而被捡举,他仍然以原日本人同事的名义接受罚款20万日元。今年3月,被告田新禾在捡到的驾驶执照上贴上自己的照片,然后使用这个伪造的驾驶执照打算转卖手机被发觉。逮捕后他表示,因为以前使用伪造证件从来没有暴露过,所以觉得没问题,并用原日本人同事名义在供述纪录上签了名。不久警方还发现他伪造私人图章,因此也以伪造有印公文书并行使对其起诉。6月2日的首次公审中,被告人田新禾称,为了给中国生病的父亲寄生活费,而在日本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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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06年06月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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