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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偷窃男友不断 / 秋田杀人犯的奇异人生
日期: 06年06月2期

  发生在秋田县藤里町仅有28户人家的住宅小区内“小学一年级男童被杀事件”,终于迎来凶手落网的结局∶6月4日,警方逮捕了与被害男童米山豪宪(7岁)家仅有一家之隔的邻居、4月时刚刚溺水而死的女童的母亲?岸s铃香(33岁)。
  当天早晨6时26分,警方搜查员要求铃香自愿同行前往警察署,随即对其住宅进行搜查。经过警察署内长时间的问讯,终于打开突破口,深夜10时许铃香承认遗弃米山豪宪的尸体,于是,警方在深夜11时9分以弃尸嫌疑将其正式逮捕。据悉,警方搜查总部早在案发之后便已经注意上了铃香,因为警方在搜查的最初阶段已掌握了决定性的证据∶在米山豪宪的书包上检查出了豪宪本人和家人以外的指纹,又在铃香活动的场所秘密地提取了她的指纹,经过对照发现指纹完全一致。除此之外,警方还发现了出乎意料的证据,即在豪宪的衣服上检查出了小动物兔子的毛,经调查铃香家在几个月之前曾经饲养过兔子,而最近豪宪却没有机会接触兔子,因此可以断定他是被铃香带到了家里。再加上通过对毛发DNA鉴定,也显示了豪宪身上发现的毛发和铃香本人的毛发是一致的。

  欲盖弥彰的“辩解会见”

  在5月18日事件发生后,与警方一样媒体也很早就注意到了铃香,众多媒体集聚在铃香寄身的她父母家的周围,警方也以防止媒体和铃香发生冲突为名,对其进行24小时全天候的监视。在与媒体对峙期间的5月27日,正是铃香的女儿彩香(9岁)被发现溺水而死的49天法事,铃香藉机将各媒体的报导人员请入家中,叙述自己的心情,实际上是想解除媒体对自己怀疑的一次“辩解会见”。
  据某全国性大报的记者介绍当时的情景,在摆设著女儿彩香遗像的佛龛前,坐著铃香及其母亲和弟弟,周围是30人左右的各媒体的报导记者。铃香首先又重复了自己只是想详细知道一下溺水而死的女儿彩香的事情而已,关于各家杂志所写的自己的事情,例如不关心或者不善待孩子等等的报导都是无中生有的捏造。同时,关于豪宪失踪被害的事件,铃香又讲述了自己所“目睹的情况”,即在豪宪失踪的1星期左右之前,她在社区内看见过开著车子的可疑男子。
  在场的报导人员表面上听其单方面的陈述,实际却没有人相信。因为像她这样最值得怀疑的人来讲述自身以外的“可疑人物”,只能是更加深了对其自身的怀疑而已。
  其间有记者问及豪宪失踪当天,铃香的活动这一最重要的问题时,铃香则声称当天下午2点至4点之间,一人独自在社区的自己家中。这种明显的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明,不但记者们连搜查人员也更加深了对铃香的怀疑,“辩解会见”于是成为导致“逮捕”的自掘坟墓之举。

  成长过程与家庭环境

  据铃香中学时代的同学回忆介绍,铃香在中学时有著类似多重性格一样的多面性,一方面性格强烈、脾气暴躁,另一方面却也喜欢亲近人,并不认生,但却渐渐自己开始疏远朋友,甚至在毕业文集中自虐地自称作“幽灵照片”。另外,中学时代还有借钱不还的毛病,升入高中之后又发展成为偷窃同学钱包。
  高中毕业,铃香从秋田县来到枥木县的鬼怒川温泉乡,在一家有名的温泉旅馆作女招待员。但是她仅工作了1年左右,又返回了秋田老家。也许是做接待客人工作的原因,虽是短短1年的时间,竟使容貌打扮和周身气质大有改变。据了解她的人说,铃香由高中时代的默默无闻,转变为发型及化装的花里胡哨,甚至和当地的男青年们开始夜晚游荡鬼混。
  21岁时和秋田当地的一位男子结婚,2年后生下彩香,不久便婚姻生活破裂,最终离婚。据铃香前夫的父亲透露,是他的儿子与铃香搭话而结识,在没有与父亲相商之下两个人便草草结婚,既没有举行仪式,也没有正式通知。离婚之后,铃香与幼小的女儿彩香搬至此次事发的住宅区。作为单亲家庭,铃香先后从事生命保险公司的推销员、钓鱼用品店的店员和弹子房的工作人员,1人扶养女儿,生活状况并不顺利如意。原本铃香可以依靠的父母之处也转为窘迫状况。
  铃香的父亲在她10几岁时成立建材公司,靠借款购进4、5辆大型翻斗车,却因为不景气而导致事业日渐败落,相继开始以家族成员的名义借贷进行周转。但是,即便如此也难逃恶运,5年前铃香的弟弟,之后第二年铃香的母亲,直至3年前铃香本人,一家3人相继宣告自我破产。最后,建材公司也因为开出1000万以上巨额空头支票无法兑现,终于关门大吉。去年铃香的父亲因脑梗塞而导致半身不遂,生活更加窘迫,连自家用的除雪机也变卖出去,以致去年冬天的大雪之际自家门前都无法除雪。

  自暴自弃的怪异生活

  铃香因父母之处失去了经济依赖,自身已宣告破产,又没有安定的工作,只有接受国家最低限度的生活保护制度,依靠救济为生。因此也不难想像在同一住宅区的左邻右舍所抱有的奇异目光。不知铃香本人是否也意识到周围人的态度,渐渐导致闭门不出。据周围邻居证实,铃香家白昼便拉起窗帘,既不外出也不在晴天晾晒被褥或洗衣服,与周围人不但缺少交流,还经常导致许多摩擦。街坊之间传阅的通知板报总是停在铃香家,无法传递到下一家。
  更带有悲痛和讽刺的是,住宅区内唯一和铃香家有交往的反而是受其所害的米山豪宪一家。据邻居透露,两家的交往主要是平时闭门不出的铃香到米山家去,有时也在白天看见豪宪的父亲到铃香家去。
  除此之外,经常造访铃香家的便是一些来历不明的男性们。据另外的邻居证实,每隔3天左右就有车子来铃香家,但并不是同一车辆,而是3、4辆车每天轮换,可见来访的人也不是同一个人。尤其是最近经常在傍晚6点左右,有男性驾车而来,直至第二天中午前后才离开。当时,仍活著的彩香每到这种时候就被从家里赶出来,1个人孤零零地在公园里玩。因此,有人风传铃香在自己家里从事“援助交际”的风俗活动。
  另据媒体记者采访调查,铃香自从在鬼怒川温泉旅馆做过女招待之后,变得风情万种频频与男性交往,而且自成兴趣专门喜欢比她年轻幼稚的男性,与其离婚的前任丈夫就是如此。

  彩香之死“事故”还是“事件”

  6月8日下午,被收监审讯的铃香由最初只承认遗弃豪宪尸体,终于进一步承认了是自己亲手杀害的豪宪,并开始供述,同时,事件的焦点也开始渐渐转向铃香的女儿彩香的奇怪的“溺水之死”。特别是就女儿之死,铃香的言行反复无常。
  在此之前,铃香对女儿爱理不理的养育态度已经是众所周知;彩香溺死之后,铃香突然表现出痛失爱女的悲伤的母亲形象,声称一直和女儿相依为命云云,不但指责警方调查追究不力,而且亲自印发传单四处寻求彩香失踪前的消息,甚至不惜利用电视媒体。实际上在逮捕前,铃香就曾亲自向朝日电视台的事件搜索等节目要求对自己进行采访。据分析,铃香之所以不惜馀力地宣传女儿之死不是“事故”而是“事件”,其最大的目的是在于“犯罪被害支付金制度”。该制度是由国家向犯罪被害者及其家属支付金钱来作补偿。作为一次性支付金,以被害程度和被害者的收入为基准,最高可向家属支付1573万日元,最低也可支付320万日元。
  在女儿彩香失踪当初,铃香就曾说女儿是去河边玩的,但是在发现遗体之后,却口口声声说女儿不喜欢玩水、一个人不会到河边等等。种种言行和举动无非是知道“事件性”之死可以得到金钱补偿而已。据秋田警方所公布的结果,彩香的肺部有明显的溺死饮水的特徵,虽然尚有身著衣装没有破损等不解之处,但至今已定性为溺水而死的“事故”。退而言之,如果彩香之死真是“事件”的话,那么犯人又是何许人也?

  2小学生之“死”的迷团

  铃香杀害豪宪事件的另一个焦点,也就是解决案件真相最大的难关,即铃香仍没有供述具体的犯罪动机。从逮捕至今,警方搜查人员对其推测动机也是纷纭不一。据了解,最有力的有两点。
  第一,出于对米山豪宪一家抱有的仇恨。搜查人员最初推侧∶铃香出于执著,认为女儿彩香之死与豪宪有关。因为在4月9日女儿彩香失踪时,豪宪和小夥伴正好在铃香家门前玩耍,并且豪宪也看到了彩香出门。在发现彩香溺水而死之后,警方也曾将豪宪作为目击者,多次向他询问彩香的事情,因此导致母亲铃香一种执著的错觉,认为彩香之死一定与豪宪有关,或者豪宪是知情不报。更有极端的推测,认为铃香一直不相信彩香是失足落水,所以印发传单寻求彩香失踪前的消息,甚至可能产生“被害妄想”,使她认为是豪宪将彩香推落水中致死的。
  第二,是出于对儿童的无差别杀害。因为铃香认为女儿彩香之死不是“事故”而是“事件”,为了再三催促警方重新对彩香之死进行调查,于是产生杀害豪宪并弃尸河边的犯罪行为。针对以上推测,由于铃香不可思议的犯罪行为,搜查总部进而大胆解释为铃香具有“多重人格”。对此,铃香的弟弟曾经向他人谈论姐姐时说到,姐姐铃香从前性格内向,几乎像自闭症患者一样幽居室内不外出,所以曾经在一段时期每隔2个月前往心理内科进行诊疗。照此推理,铃香可能是在痛失女儿之后导致无法判断善恶行为的异常心理。
  虽然关于铃香杀害豪宪的动机仍有很多未解之迷,但是在2个儿童相继死亡的“事故”和“事件”之间,仍然有著无法推测的错综联系。甚至有人推测彩香之死可能是出于母亲的虐待而导致的“自杀”等等。如今,通过对铃香的逮捕以及在审讯中的供词,将会继续展现出新的案情进展。
  (藤原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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