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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子走私206公斤黄金 日法院判全部没收
日期: 2018/03/27 21:19 评分: 10.00/1
中文导报讯 43岁中国籍男子林亚山涉嫌走私206公斤黄金,日本佐贺地方法院3月26日判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5年,并罚款150万日元,走私的黄金也被没收,不过被告方不服判决,计划提出上诉。

林亚山和同伙去年5月在东海上,涉嫌将206公斤的黄金从国籍不明的船只后转移到一艘日本渔船,该渔船计划在佐贺县唐津市的港口卸货,这批走私的黄金价值约9.3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700万元),若走私成功,可规避约7440万日元的消费税。

审判长吉井广幸就判决理由指出,林亚山并非主谋,只是被利用,不过也参与了走私的重要部分,包括把金块从中国带出等行为。

全案有9名男子被起诉,日籍主嫌山崎竹助(67岁)等所有被告,均在一审中被判有罪。

在审判中,日本检察厅要求没收206公斤金块,检察厅认为“自称为黄金所有者”的中国公司是本次走私事件的共犯,如果不予没收,使金块再次落入犯罪团伙的手里,走私案件会再次发生。

相关中国公司对此也做出了辩解:“金块是犯罪者从公司借的”,公司与本次事件毫无关系,完全是本次事件中的“第三方”。

中国公司方面的法人代表因为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拥有金块的所属权,最终206公斤金块由日本检察厅全部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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