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新闻来源: 新华社/政事儿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杨晶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长期与不法企业主、不法社会人员不当交往,为对方利用其职务影响实施违法行为、谋取巨额私利提供便利条件,其亲属收受对方财物。在审查中,杨晶同志能够认错、悔错。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晶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部长级,按程序办理。

杨晶简历
杨晶,男,蒙古族,1953年12月生,内蒙古准格尔旗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0-1977年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农机厂工人、旗文化馆干事
1977-1980年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委组织部、伊克昭盟委组织部工作
1980-1982年 内蒙古大学汉语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1983年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委办公室秘书
1983-1985年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委书记
1985-1988年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委副书记、旗长
(1985.09-1986.01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经济管理短训班学习)
1988-1991年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委书记(1988.08-1989.01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党建班学习;1990.09-1991.07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1-1991年 待分配
1991-1992年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1992-1993年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1993-1996年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
1996-1998年 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委书记、盟人大工委主任
1998-1998年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5-199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1998-2003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2004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代主席
2004-2008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2002-2005年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8-2011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成员
2011-2012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2013年 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至2013年3月)
2013-2017年10月 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国家行政学院院长
2017年10月-2018年2月 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
2018年2月24日被撤职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老领导曾告诫杨晶"工作低调一点,做人本分一点"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杨晶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长期与不法企业主、不法社会人员不当交往,为对方利用其职务影响实施违法行为、谋取巨额私利提供便利条件,其亲属收受对方财物。在审查中,杨晶同志能够认错、悔错。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晶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部长级,按程序办理。

杨晶生于1953年12月,现年65岁,蒙古族。1970年参加工作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了36年。
仕途早期,杨晶曾在家乡准格尔旗的农机厂当过工人、旗文化馆干事,之后历任伊克昭盟委办公室秘书,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委书记,达拉特旗委副书记、书记,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旅游局局长、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等职,1998年45岁时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成为省部级官员。
在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岗位,杨晶干了5年,2003年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代主席,一年后即2004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区政府主席。
当了4年内蒙古自治区区政府主席后,2008年,杨晶离开内蒙古,调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

2012年11月15日的十八届一中全会,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杨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同时兼任国家民委主任。
2013年3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杨晶任国务委员,兼任国务院秘书长。
至十九大召开前,杨晶的职务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国家行政学院院长。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现年63岁的杨晶未当选中央委员。
十九大闭幕3天后,10月27日,中央国家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部署会暨“党组(党委)书记谈十九大”座谈会在京召开,杨晶以国务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身份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后5天,去年11月1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主办的紫光阁网“工委领导”栏目更新显示,财政部部长肖捷已于2017年10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一职。
不再担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后,据中国政府网显示,杨晶仍然担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官网也显示,杨晶继续担任该学院院长职务。
杨晶曾自述,“我出生在内蒙古准格尔旗一个普通蒙古族干部家庭,父亲是一名退休干部,小时候家乡贫穷,家境贫寒。”
“一位老领导曾告诫我:‘工作低调一点,做人本分一点’。我一直铭记在心,在工作和生活中时时提醒自己。”杨晶曾说。
经查,杨晶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长期与不法企业主、不法社会人员不当交往,为对方利用其职务影响实施违法行为、谋取巨额私利提供便利条件,其亲属收受对方财物。在审查中,杨晶同志能够认错、悔错。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晶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部长级,按程序办理。

杨晶简历
杨晶,男,蒙古族,1953年12月生,内蒙古准格尔旗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0-1977年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农机厂工人、旗文化馆干事
1977-1980年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委组织部、伊克昭盟委组织部工作
1980-1982年 内蒙古大学汉语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1983年 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委办公室秘书
1983-1985年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委书记
1985-1988年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委副书记、旗长
(1985.09-1986.01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经济管理短训班学习)
1988-1991年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委书记(1988.08-1989.01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党建班学习;1990.09-1991.07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1-1991年 待分配
1991-1992年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1992-1993年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1993-1996年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
1996-1998年 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委书记、盟人大工委主任
1998-1998年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5-199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1998-2003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2004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代主席
2004-2008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2002-2005年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8-2011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成员
2011-2012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2013年 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至2013年3月)
2013-2017年10月 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国家行政学院院长
2017年10月-2018年2月 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
2018年2月24日被撤职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老领导曾告诫杨晶"工作低调一点,做人本分一点"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杨晶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长期与不法企业主、不法社会人员不当交往,为对方利用其职务影响实施违法行为、谋取巨额私利提供便利条件,其亲属收受对方财物。在审查中,杨晶同志能够认错、悔错。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晶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部长级,按程序办理。

杨晶生于1953年12月,现年65岁,蒙古族。1970年参加工作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了36年。
仕途早期,杨晶曾在家乡准格尔旗的农机厂当过工人、旗文化馆干事,之后历任伊克昭盟委办公室秘书,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委书记,达拉特旗委副书记、书记,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旅游局局长、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等职,1998年45岁时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成为省部级官员。
在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岗位,杨晶干了5年,2003年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代主席,一年后即2004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区政府主席。
当了4年内蒙古自治区区政府主席后,2008年,杨晶离开内蒙古,调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

2012年11月15日的十八届一中全会,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杨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同时兼任国家民委主任。
2013年3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杨晶任国务委员,兼任国务院秘书长。
至十九大召开前,杨晶的职务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国家行政学院院长。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现年63岁的杨晶未当选中央委员。
十九大闭幕3天后,10月27日,中央国家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部署会暨“党组(党委)书记谈十九大”座谈会在京召开,杨晶以国务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身份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后5天,去年11月1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主办的紫光阁网“工委领导”栏目更新显示,财政部部长肖捷已于2017年10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一职。
不再担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后,据中国政府网显示,杨晶仍然担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官网也显示,杨晶继续担任该学院院长职务。
杨晶曾自述,“我出生在内蒙古准格尔旗一个普通蒙古族干部家庭,父亲是一名退休干部,小时候家乡贫穷,家境贫寒。”
“一位老领导曾告诫我:‘工作低调一点,做人本分一点’。我一直铭记在心,在工作和生活中时时提醒自己。”杨晶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