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 新华网
“雷洋案”最新进展:北京检方对涉案民警立案侦查
平安北京微博回应
据@平安北京 :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邢某某等人立案侦查,北京警方将继续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侦查工作。
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完成对“雷洋涉嫌嫖娼被民警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后死亡”线索的初查工作,认为符合立案侦查条件。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将该案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立案侦查。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同日,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还向雷洋家属吴某某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
法制网:在等待雷洋案真相过程中再多点耐心
备受关注的雷洋案迎来了最新进展: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同日,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还向雷洋家属吴某某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情况。
这是检察机关针对雷洋妻子举报涉事警察滥用职权一事作出的最新决定。对派出所涉事民警进行立案侦查,既是对雷洋及其家属负责,也是对邢某某等五人负责,更是对社会公众负责。只有通过法律程序用证据固定事实,才能分清孰是孰非、谁黑谁白,用个案公正传递更多的公平正义。
从公开报道可知,目前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的并非雷洋案发地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而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通过公开检索可查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系2014年12月30日正式揭牌成立的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是在保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原名称基础上加挂的牌子,其管辖案件之一就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及关联案件”。可见,此次立案侦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负责实施,应能更好地排除一切不当干扰开展侦查工作。毕竟,成立跨行政区划的检察院,目的就是为了排除各种不当干扰,使案件办理更加公正。此案社会关注度高,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而言,既有压力,也应以此为动力,通过案件公正办理,增进社会对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的了解和认可,让社会对司法改革成果有更多的感知。
立案侦查是通过法律途径查清涉事民警有无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必经程序,但这与涉事民警是否构成犯罪并不必然画等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之后,检察机关应当收集、调取涉事民警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这是侦查环节应当完成的工作。侦查终结后,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就此结案;如果认为构成犯罪的,还应移交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审查、提起公诉,交由人民法院予以审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才能依法判决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在此之前,任何个人和机关都无权作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决定。
在这种法律制度的设定下,不止是雷洋的亲属,从网民跟帖的内容也可以了解,当前社会公众对立案侦查工作都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因为立案侦查后搜集到的证据是决定案件下一步走向的关键,且这些证据对揭开雷洋死亡真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无疑是法治道路上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雷洋案的重要举措。
立案侦查表明了检察机关对一切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不包庇、不袒护的态度。我们或许心中都还有很多疑问,甚至还有这样那样的质疑,但我们不能靠个人主观臆测来推定结论,也不能仅凭个人所获知的零星、片面的信息来断言,唯有理性、客观地等待司法机关的调查结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公正调查处理。愿检察机关能尽快查清案件事实,让雷洋案真相大白于天下。
雷洋案涉事民警被立案侦查究竟是谁的胜利?
今天,同很多小伙伴一样,长安君被刷屏的北京检方立案侦查雷洋案涉事民警的消息吸引了全部注意力,顿时间,坊谈巷议,一时鼎沸。
对这宗许多人认为很可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史上留下里程碑式标记的案件,长安君以为,截至目前,公众至少能达成3个共识:
共识一:这是一场属于中国法治的胜利
在这场胜利中,中国法治赢在哪里?
中国的司法制度值得信赖。
从雷洋死亡到舆论关注,从警方发布信息到检方介入调查,从雷洋家属委托第三方尸检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事民警,每一个步骤都是在中国既有的法律制度内运行,每一步程序都有详实严密的现行法律规定作为依据。不枉不纵,不偏不倚。
它告诉我们,如果一位中国公民遭遇了非正常死亡,那么,致其死亡的公权力部门必受监督,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必启动调查程序,给予当事人家属国家层面的保障力和寻求真相的希望。此外,他们还依法享有私力救济的权利,可自行聘请司法鉴定机构,并请求损害赔偿。雷洋案涉事民警被立案侦查表明,对公权力的制约机制是完善的。中国司法机关在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秉承执法为民的理念,用“看得见的正义”,维护司法公信力。
依法治国的理念坚定不移。
长安君知道,每一名中国警察都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工作负担和压力。
但是,压力不是开脱责任的理由,更不是法外容情的挡箭牌。无论是涉嫌违法的普通民警,还是曾身居高位的“政法王”、“大老虎”,只要违反法律,就无一能逃脱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事关执法队伍形象、事关党的执政能力、事关党和国家的声誉、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大是大非面前,没有任何人能处于法外之地,这是执政党的底气和定力,也是政权稳固、民心思齐的根基。“依法治国”的理念,已经深入到司法制度和政治体制中,发轫前行。
共识二:政法机关及时果断,公开公正,彰显法治不断进步
“坚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坚决依纪依法处理,绝不护短”“依法进行督办”,在北京警方和检方立下这份军令状后,今天检、警两方的通报,再次迈出通向事实真相的坚实一步。
“不护短”体现了政法机关以公开公正、程序透明,还原真相、公布真相的决心。在一个人人都是监督者的时代,焦点事件只能平息于政法机关对于案件公开透明、公平正义的处理。任何一起事件,只有公开公正处理、公布事实真相,让公众看得见争议、感受得到安全,才能赢取信任,提升司法公信力。
“不护短“体现了有关部门及时果断,有错必纠的勇气。我国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法外之人。执法人员的行为如果超出法律边界,一样会受到法律的追究。执法机关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会成为无法可依、无规可据的法外之地,更不会成为违法人员的“庇护所”。
“不护短”体现了政法机关监督制约机制运行的有效性。法治的实现离不开对权力的规范、约束和监督。检方介入事件进行依法调查,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权力运行依法行使监督权的直接体现,用事实反驳了政法机关“穿一条裤子”的偏见。
共识三:安全感从未离我们远去
雷洋案甫一开始,就受到举国关注,因为它几乎具备了成为社会焦点的全部要素:性、暴力、死亡、警察、初为人父的名校毕业生、中产阶级,等等。这些因素让人发问:我会不会成为下一个雷洋?
这一发问背后,是对安全感的深深忧虑。
安全感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生活中切切实实的体会。曾有小伙伴告诉长安君,在国内,之所以他敢在深夜“出门游荡”,就是因为拥有“打从心眼里的安全感”。然而,曾在美国留学的他,留学时深夜从来不敢出门。
数据显示,美国3亿多人口中,私枪保有量逾3亿支,每年死于枪口下的人数超过3万。尽管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但在2014年,每10万人杀人案件数为3.8。而在中国,这个概率为仅为0.7——每10万人杀人案件数为0.7。这是什么水平?
经济发达、教育一流,就业良好,瑞士冠以“最安全的国家”,其每10万人杀人案件数和中国一样,也是0 .7。也就是说,在对安全感构成最重大影响的这一项上,中国与世界最安全的瑞士持平!作为发达国家,瑞士的社会结构十分稳定,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拥有13亿人口的我国而言,能保持如此之高的社会治安水平,这份成绩单值得点赞。
平心而论,在这样一个国家,你能感觉有多不安全?是比美国更不安全?还是比法国更不安全?
去年11月13日,曾经的“浪漫之都“法国巴黎发生多起重大暴力恐怖案件,造成三百余人伤亡。今年3月22日,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发生两起爆炸,致使34人死亡、近200人受伤。相比在恐怖袭击阴影下的欧洲,我们会觉得“恐袭离我很遥远”。
事实上,我国面临的暴恐压力一点也不小,之所以感觉“遥远”,是因为有些人替我们“负重前行”——在新疆,98%以上的暴恐活动在萌芽状态被打掉。是这支有400万干警的政法队伍,挡在我们身前,用生命捍卫我们的安宁。
新疆阿克苏地区公安局副局长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面对穷凶极恶的恐怖分子,他说:“放开这四个老百姓!你们要做什么冲我来!”之后,他被歹徒残忍杀害,英勇牺牲。
这只是一个例子。在我们国家,一年有超过400名警察牺牲在岗位上,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大的职业。
目前,雷洋案尸检和调查结果尚未公布,相信检察机关会依法办案、不枉不纵。即便事实证明涉事民警确实执法犯法,个体也不代表整体,个案也不代表一般,特殊也不代表普遍。任何一支队伍都不敢保证没有个别害群之马。雷洋的悲剧谁都不愿看到,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人人自危。重要的是司法制度有自净的能力,政法队伍正在努力饯行总书记的要求,“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雷洋案”最新进展:北京检方对涉案民警立案侦查
平安北京微博回应
据@平安北京 :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邢某某等人立案侦查,北京警方将继续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侦查工作。
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完成对“雷洋涉嫌嫖娼被民警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后死亡”线索的初查工作,认为符合立案侦查条件。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将该案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立案侦查。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同日,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还向雷洋家属吴某某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情况。
法制网:在等待雷洋案真相过程中再多点耐心
备受关注的雷洋案迎来了最新进展: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同日,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还向雷洋家属吴某某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情况。
这是检察机关针对雷洋妻子举报涉事警察滥用职权一事作出的最新决定。对派出所涉事民警进行立案侦查,既是对雷洋及其家属负责,也是对邢某某等五人负责,更是对社会公众负责。只有通过法律程序用证据固定事实,才能分清孰是孰非、谁黑谁白,用个案公正传递更多的公平正义。
从公开报道可知,目前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的并非雷洋案发地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而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通过公开检索可查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系2014年12月30日正式揭牌成立的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是在保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原名称基础上加挂的牌子,其管辖案件之一就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及关联案件”。可见,此次立案侦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负责实施,应能更好地排除一切不当干扰开展侦查工作。毕竟,成立跨行政区划的检察院,目的就是为了排除各种不当干扰,使案件办理更加公正。此案社会关注度高,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而言,既有压力,也应以此为动力,通过案件公正办理,增进社会对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的了解和认可,让社会对司法改革成果有更多的感知。
立案侦查是通过法律途径查清涉事民警有无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必经程序,但这与涉事民警是否构成犯罪并不必然画等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之后,检察机关应当收集、调取涉事民警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这是侦查环节应当完成的工作。侦查终结后,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就此结案;如果认为构成犯罪的,还应移交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审查、提起公诉,交由人民法院予以审理,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才能依法判决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在此之前,任何个人和机关都无权作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决定。
在这种法律制度的设定下,不止是雷洋的亲属,从网民跟帖的内容也可以了解,当前社会公众对立案侦查工作都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因为立案侦查后搜集到的证据是决定案件下一步走向的关键,且这些证据对揭开雷洋死亡真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无疑是法治道路上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雷洋案的重要举措。
立案侦查表明了检察机关对一切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不包庇、不袒护的态度。我们或许心中都还有很多疑问,甚至还有这样那样的质疑,但我们不能靠个人主观臆测来推定结论,也不能仅凭个人所获知的零星、片面的信息来断言,唯有理性、客观地等待司法机关的调查结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公正调查处理。愿检察机关能尽快查清案件事实,让雷洋案真相大白于天下。
雷洋案涉事民警被立案侦查究竟是谁的胜利?
今天,同很多小伙伴一样,长安君被刷屏的北京检方立案侦查雷洋案涉事民警的消息吸引了全部注意力,顿时间,坊谈巷议,一时鼎沸。
对这宗许多人认为很可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史上留下里程碑式标记的案件,长安君以为,截至目前,公众至少能达成3个共识:
共识一:这是一场属于中国法治的胜利
在这场胜利中,中国法治赢在哪里?
中国的司法制度值得信赖。
从雷洋死亡到舆论关注,从警方发布信息到检方介入调查,从雷洋家属委托第三方尸检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事民警,每一个步骤都是在中国既有的法律制度内运行,每一步程序都有详实严密的现行法律规定作为依据。不枉不纵,不偏不倚。
它告诉我们,如果一位中国公民遭遇了非正常死亡,那么,致其死亡的公权力部门必受监督,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必启动调查程序,给予当事人家属国家层面的保障力和寻求真相的希望。此外,他们还依法享有私力救济的权利,可自行聘请司法鉴定机构,并请求损害赔偿。雷洋案涉事民警被立案侦查表明,对公权力的制约机制是完善的。中国司法机关在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秉承执法为民的理念,用“看得见的正义”,维护司法公信力。
依法治国的理念坚定不移。
长安君知道,每一名中国警察都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工作负担和压力。
但是,压力不是开脱责任的理由,更不是法外容情的挡箭牌。无论是涉嫌违法的普通民警,还是曾身居高位的“政法王”、“大老虎”,只要违反法律,就无一能逃脱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事关执法队伍形象、事关党的执政能力、事关党和国家的声誉、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大是大非面前,没有任何人能处于法外之地,这是执政党的底气和定力,也是政权稳固、民心思齐的根基。“依法治国”的理念,已经深入到司法制度和政治体制中,发轫前行。
共识二:政法机关及时果断,公开公正,彰显法治不断进步
“坚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坚决依纪依法处理,绝不护短”“依法进行督办”,在北京警方和检方立下这份军令状后,今天检、警两方的通报,再次迈出通向事实真相的坚实一步。
“不护短”体现了政法机关以公开公正、程序透明,还原真相、公布真相的决心。在一个人人都是监督者的时代,焦点事件只能平息于政法机关对于案件公开透明、公平正义的处理。任何一起事件,只有公开公正处理、公布事实真相,让公众看得见争议、感受得到安全,才能赢取信任,提升司法公信力。
“不护短“体现了有关部门及时果断,有错必纠的勇气。我国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法外之人。执法人员的行为如果超出法律边界,一样会受到法律的追究。执法机关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会成为无法可依、无规可据的法外之地,更不会成为违法人员的“庇护所”。
“不护短”体现了政法机关监督制约机制运行的有效性。法治的实现离不开对权力的规范、约束和监督。检方介入事件进行依法调查,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权力运行依法行使监督权的直接体现,用事实反驳了政法机关“穿一条裤子”的偏见。
共识三:安全感从未离我们远去
雷洋案甫一开始,就受到举国关注,因为它几乎具备了成为社会焦点的全部要素:性、暴力、死亡、警察、初为人父的名校毕业生、中产阶级,等等。这些因素让人发问:我会不会成为下一个雷洋?
这一发问背后,是对安全感的深深忧虑。
安全感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生活中切切实实的体会。曾有小伙伴告诉长安君,在国内,之所以他敢在深夜“出门游荡”,就是因为拥有“打从心眼里的安全感”。然而,曾在美国留学的他,留学时深夜从来不敢出门。
数据显示,美国3亿多人口中,私枪保有量逾3亿支,每年死于枪口下的人数超过3万。尽管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但在2014年,每10万人杀人案件数为3.8。而在中国,这个概率为仅为0.7——每10万人杀人案件数为0.7。这是什么水平?
经济发达、教育一流,就业良好,瑞士冠以“最安全的国家”,其每10万人杀人案件数和中国一样,也是0 .7。也就是说,在对安全感构成最重大影响的这一项上,中国与世界最安全的瑞士持平!作为发达国家,瑞士的社会结构十分稳定,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拥有13亿人口的我国而言,能保持如此之高的社会治安水平,这份成绩单值得点赞。
平心而论,在这样一个国家,你能感觉有多不安全?是比美国更不安全?还是比法国更不安全?
去年11月13日,曾经的“浪漫之都“法国巴黎发生多起重大暴力恐怖案件,造成三百余人伤亡。今年3月22日,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发生两起爆炸,致使34人死亡、近200人受伤。相比在恐怖袭击阴影下的欧洲,我们会觉得“恐袭离我很遥远”。
事实上,我国面临的暴恐压力一点也不小,之所以感觉“遥远”,是因为有些人替我们“负重前行”——在新疆,98%以上的暴恐活动在萌芽状态被打掉。是这支有400万干警的政法队伍,挡在我们身前,用生命捍卫我们的安宁。
新疆阿克苏地区公安局副局长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面对穷凶极恶的恐怖分子,他说:“放开这四个老百姓!你们要做什么冲我来!”之后,他被歹徒残忍杀害,英勇牺牲。
这只是一个例子。在我们国家,一年有超过400名警察牺牲在岗位上,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大的职业。
目前,雷洋案尸检和调查结果尚未公布,相信检察机关会依法办案、不枉不纵。即便事实证明涉事民警确实执法犯法,个体也不代表整体,个案也不代表一般,特殊也不代表普遍。任何一支队伍都不敢保证没有个别害群之马。雷洋的悲剧谁都不愿看到,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人人自危。重要的是司法制度有自净的能力,政法队伍正在努力饯行总书记的要求,“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