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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E电器法实施 / 华人旧货商对应法律无良方
日期: 06年03月2期
     本报讯(记者 孙辉)4月1日开始,日本的《电器用品安全法(PSE)》将正式执行。一般电器制品在出售时均要贴有制造商或检测者的PSE标示,否则禁止出售。旧电器商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应对,而对一些准备不足的华人旧货商,此项法律的执行简直是致命的打击。
PSE法全称是《电器用品安全法》,是在原有《电器用品取缔法》的基础上于2001年4月修改颁布的。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防止漏电、感电、火灾事故的发生,把粗、老化制品排除出市场,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具体办法是,在经过5年的延迟准备期后,一般电器制品出售时均要有PSE标示,2006年4月1日开始凡没有PSE标示的电器制品禁止出售。
  随著法律执行期的临近,日本旧电器商纷纷采取各种措施来应对法律,而在日华人旧货商则措手不及。
  在东京的一位华人旧货店老板徐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店铺刚开不到两年,这个月才听别人说到这个法律,了解了这个法律后极为震惊。他的旧货店出售各种家用旧货,其中三分之二的收入是靠卖旧电器,而旧电器中有不少是1990年以前的产品。这些旧电器在刚来日本不久的留学生或短期居住者中最受欢迎,既实用又便宜。但这些产品多都没有PSE标示,要按法律执行他将会有一笔不小的损失。徐先生还表示,他不愿以身试法,这段时期他进货都要看有没有PSE标示,对没有标示的洗衣机等电器,他一律不收购。同时对店铺中没有PSE标示的电器他采取折价甩卖,力图把损失降到最小。原先5000日元的洗衣机,现在1000日元就卖了。徐先生还表示,“那些年代较久的、没有标示的旧电器在中国人中最容易出售,如果以后不能卖,真不知店铺还能不能维持。”
  东京另一位“游击”式的旧货商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没有店铺,他集华人搬家业者和旧货贩卖者于一身。刚开始,他只给华人搬家,后来看到搬家的人有许多家电、家具没法处理,他就租了个小仓库,把别人不要的家电、家具低价收购过来,再卖给需要的人。陈先生表示,他对PSE法毫不在意,“要说违法,我早就违法了,现在营业手续还不全呢!我的东西都是半卖半送的超低价格,就算PSE法执行也没人会注意我。那些大的旧电器商还管不过来呢!”
  原计划开旧货店的苏先生告诉记者,他知道这个法律后决定“看看再说”。因为,如果违反该法律的话,轻则处以1年以下徒刑,罚款100万日元以下,重则要交纳1亿日元的罚款。苏先生还在考虑,虽然法律规定不能贩卖没有PSE标示的电器,但没写不能租赁。他正在考虑能不能以“租赁”的方式,分期收费,把电器“转让”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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