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火线评论(记者 周东旭)真相未明,猜疑自起。4月5日晚开始疯传的女子在如家旗下和颐酒店遇袭事件,仍在持续发酵,甚至伴有恐慌,各种推理、阴谋论也甚嚣其上。当此舆情纷扰之时,负有案件调查之责的警方不应持续沉默,而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如此暴力为何能在酒店大庭广众之下持续近4分钟?酒店安全到底谁来负责?在信息极不对称的情况下,能回应或回答当事女子和公众的,恐怕只有警方以及酒店方。作为挖掘真相的“主力”,二者自然被赋予更多期待。可以预见,如果进展情况迟迟未能有效发布,“期待”很容易演化为对调查方的二次猜疑。
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警方并未就案情向社会做出任何回应。根据当事女子在接受采访时的说法,事发当晚,警方就已经录口供并查验现场视频。
关于侦查信息到底应不应该公开,何时公开,近年来一直存在争议。出于不能提前暴露线索,保障案件顺利侦破,保护当事人隐私等考虑,侦查不公开是多年来的基本原则。不能否认,侦查信息具有封闭的特点,也有程序要求。但是,回应社会关切不等同于全部侦办信息的公开,而侦办本身也具有阶段性特点。多年来,无论学界还是实务界,一直在讨论并推进侦办信息适度公开。说到底,侦查公开与否存在警方侦查权与公众知情权的潜在博弈。
随着风险社会来临以及自媒体的迅猛发展,前者意味着每个人都无法保证不与正在发生的风险直接“接触”,危险虽然没有发生在自己身边,恐慌却可能无处不在;后者意味着,恐慌与各种猜疑的传播速度非常有可能在短时期内集中爆发,如果没有及时权威信息的披露,舆情纷乱终致人心不稳,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受损。
对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甚至负面情绪的案件,如何利用公开引导舆论,是当前行政部门面临的棘手问题,似乎并没有成熟操作方式。案侦信息的适度公开,能够阻止流言,消除不必要的猜疑。同时,有学者指出,侦查效率应该兼顾案件公开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也有学者曾建议,应该对侦查信息进行等级化管理,基于不同对象和侦查的不同阶段,明确绝对公开、可以公开和绝对不公开的信息类别以及公开的方式,进而构建更合理的侦查程序制度,重建侦查机关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
作为当事人的另一方,和颐酒店亦负有及时信息披露的责任,但显然其缺乏应对的诚意,甚至急于遮掩了事。
4月6日下午三点多,姗姗来迟的酒店方面新闻发布会终于召开,但仅进行了不到4分钟,相关负责人只表示确实存在安保管理等问题,并道歉,却未有实质性内容披露。酒店不仅是事件发生的场所,根据相关法律,酒店如果未尽到安全管理等责任,很可能涉及侵权等。此前,酒店方面亦曾表示要“与警方保持沟通,尽快公布进展”,但目前酒店方公告基本是通过微博发布,对于公众关心的安全以及事件细节等问题,并没有直接交流或给予回应。或许,酒店方还是在以“内部事故”态度处理该热点事件。但是,自事件被曝光并引发广泛关注,如何保障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及时知情,就成为酒店方难以回避的责任。配合警方调查是义务,公布进展、保障知情同样是义务。
与此同时,该事件已经演变为公众事件,很可能暴露的只是重大社会治安问题的冰山一角,所以,官方不能任其不了了之,公众所关注的是否涉黄涉黑等公共安全问题,须查个水落石出。
在此过程中,警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适度通过部分侦查信息公开还原事实,乃是逐步打消各种猜疑的最好选择。■
如此暴力为何能在酒店大庭广众之下持续近4分钟?酒店安全到底谁来负责?在信息极不对称的情况下,能回应或回答当事女子和公众的,恐怕只有警方以及酒店方。作为挖掘真相的“主力”,二者自然被赋予更多期待。可以预见,如果进展情况迟迟未能有效发布,“期待”很容易演化为对调查方的二次猜疑。
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警方并未就案情向社会做出任何回应。根据当事女子在接受采访时的说法,事发当晚,警方就已经录口供并查验现场视频。
关于侦查信息到底应不应该公开,何时公开,近年来一直存在争议。出于不能提前暴露线索,保障案件顺利侦破,保护当事人隐私等考虑,侦查不公开是多年来的基本原则。不能否认,侦查信息具有封闭的特点,也有程序要求。但是,回应社会关切不等同于全部侦办信息的公开,而侦办本身也具有阶段性特点。多年来,无论学界还是实务界,一直在讨论并推进侦办信息适度公开。说到底,侦查公开与否存在警方侦查权与公众知情权的潜在博弈。
随着风险社会来临以及自媒体的迅猛发展,前者意味着每个人都无法保证不与正在发生的风险直接“接触”,危险虽然没有发生在自己身边,恐慌却可能无处不在;后者意味着,恐慌与各种猜疑的传播速度非常有可能在短时期内集中爆发,如果没有及时权威信息的披露,舆情纷乱终致人心不稳,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受损。
对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甚至负面情绪的案件,如何利用公开引导舆论,是当前行政部门面临的棘手问题,似乎并没有成熟操作方式。案侦信息的适度公开,能够阻止流言,消除不必要的猜疑。同时,有学者指出,侦查效率应该兼顾案件公开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也有学者曾建议,应该对侦查信息进行等级化管理,基于不同对象和侦查的不同阶段,明确绝对公开、可以公开和绝对不公开的信息类别以及公开的方式,进而构建更合理的侦查程序制度,重建侦查机关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
作为当事人的另一方,和颐酒店亦负有及时信息披露的责任,但显然其缺乏应对的诚意,甚至急于遮掩了事。
4月6日下午三点多,姗姗来迟的酒店方面新闻发布会终于召开,但仅进行了不到4分钟,相关负责人只表示确实存在安保管理等问题,并道歉,却未有实质性内容披露。酒店不仅是事件发生的场所,根据相关法律,酒店如果未尽到安全管理等责任,很可能涉及侵权等。此前,酒店方面亦曾表示要“与警方保持沟通,尽快公布进展”,但目前酒店方公告基本是通过微博发布,对于公众关心的安全以及事件细节等问题,并没有直接交流或给予回应。或许,酒店方还是在以“内部事故”态度处理该热点事件。但是,自事件被曝光并引发广泛关注,如何保障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及时知情,就成为酒店方难以回避的责任。配合警方调查是义务,公布进展、保障知情同样是义务。
与此同时,该事件已经演变为公众事件,很可能暴露的只是重大社会治安问题的冰山一角,所以,官方不能任其不了了之,公众所关注的是否涉黄涉黑等公共安全问题,须查个水落石出。
在此过程中,警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适度通过部分侦查信息公开还原事实,乃是逐步打消各种猜疑的最好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