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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华抢劫杀人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日期: 2015/10/19 18:26
名古屋高等法院10月14日对中国籍被告林振华(32岁)抢劫杀人上诉案做出判决,维持名古屋地方法院的一审死刑判决,驳回了被告的上诉。辩方在宣判后表示将提出上诉。

2009年5月1日晚8点半时分至次日中午,居住在爱知县蟹江町的山田喜保子及其次子被杀死,小儿子受重伤。在警察赶到之际,凶手从后门逃脱。该案震惊日本全国,警方悬赏300万日元捉拿凶手却一直没有线索。今年10月19日,林振华因在三重县津市偷盗汽车被铃鹿警署逮捕。警方将林振华的DNA信息输入了数据库,经比对后发现,其DNA与遗留在山田家案发现场的DNA一致。林振华已承认罪行。

判决书指出,林振华于2009年5月1日夜间闯入蟹江町的山田家中,在翻找财物时被山田发现,遂用扳手击打其头部,并用菜刀捅死次子山田雅树(当时26岁)。2日凌晨回家的三子山田勋(31岁)也被匕首捅伤,住院两周。被告还抢走约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0600元)现金等财物。

辩方指出“被告原本只是为了行窃,被发现后陷入恐慌才行凶杀人”,不具有计划性,要求判处无期徒刑。审判长石山容示认定抢劫杀人罪罪名成立,驳回了上诉。

审判长就判决理由称“可以推定出被告林振华早就想好一旦被人发现可能要凶器压制反抗并抢夺财物”,“被告明显存在对生命的轻视,不能说一审的死刑判决过重是不当判决”。林本人未出庭。

 林振华是山东省人,独生子女。笔记显示,其父母都是性格平和的公务员。他在笔记中回顾少年时期称成绩经常排在前五名,是班里的带头人。不过,他在报考名校时失误,差几分没能考上。

  在父亲的建议下,2003年林振华来到日本,在京都的日本语学校勤奋学习,用了一年多时间就通过了日语能力考试1级。他描述理想称希望今后办个旅行社,成为日中交流的桥梁。

  不过,他在经济上很拮据,还吃过便利店废弃的便当。但考虑到生活简朴的双亲,其自尊心又不允许向父母求援。进入三重大学之后,他的身体垮了,生活更加困窘。据称,由于饥饿,偷东西都没了罪恶感。

  日本除夕夜,林振华因在超市偷窃河豚生鱼片等高级食材被抓,检方告知在简易起诉后预计会判罚款。这一天是发生杀人事件的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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