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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性因拿走多找零钱构成欺诈罪被逮捕
日期: 2015/05/29 10:22
  近日,日本宫城县石卷市的一名女性因故意拿走了便利店多找的零钱构成欺诈罪,被当地警方逮捕。

  据Record Japan网站5月27日报道,该女性于2015年3月下旬在石卷市某便利店内支付电话费,总计消费约10.2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100元),该女性当时支付了约10.5万日元,便利店本该退回约3000日元的零钱,但由于店员的疏忽,将该女性的支付金额误认为15万日元,因此退回了约4.8万日元的零钱,而该女性似乎在当场也发现多找了自己零钱,但并未及时退还,而是拿着约4.8万日元的零钱直接扬长而去。

  据悉,该女性在被捕后对并未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表示当时确实没有注意到多找了零钱,许多网友对于该女性的遭遇也表示出了同情,认为该女性可能的确疏忽大意。那么如果当真是这样,又应该如何处置呢?对此,日本某位专门处理刑事案件的律师进行了解析。

  该律师表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确实会出现多找零钱的情况。如果由于店员疏忽多找零钱,顾客在收到多找的零钱直接离开的话,将构成欺诈罪,根据日本刑法第246条规定,将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顾客在收到零钱后没有仔细确认,直接离开的话,将不构成欺诈罪。因为构成欺诈罪的条件必须是犯罪者存在想要拿取他人财物的意识,也就是说涉嫌故意的意识行为。

  一般来说,小额的零钱是很容易被忽视的,但类似与上述女性接近4.8万日元的大额零钱,几乎是很少见的,因为1万日元是日本面值最大的纸币,根本不可能作为零钱找回,根据常理推断,该女性当时是应该是察觉出多找了零钱。

  再退一步说,如果该女性并未在当时及时察觉出,而是过了一段时间才发现,也应该立即退还给店铺,否则将被视为触犯“占有他人财物”的罪行,根据日本刑法第254条规定,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1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000元)以下罚款。综上所述,该女性的确触犯了日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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