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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举报佛山中院院长控制格林柯尔6.8亿
日期: 2015/05/25 15:25
5月25日消息,原科龙电器董事长、广东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发布长微博,向广东省纪委实名举报佛山中院院长陈陟云等人通过勾结银行,操控广东格林柯尔6.8亿元股权转让款现金,非法侵占巨额定期与活期存款息差及非法理财所得。

  详情请看顾雏军先生微博:

  举报信

  尊敬的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是原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电器)董事长、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格林柯尔)董事长顾雏军。2004年底,现任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曾任广东发展银行副行长,佛山市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为了抢夺我的财产,勾结时任中国证监会[微博]副主席范福春和时任广东证监局局长刘兴强,伪造了一个广东发展银行开出的2.76亿美元的担保函,骗取中央领导的批示,在2005年4月对科龙电器进行立案调查,迫使科龙电器在产销旺季被银行和供应商挤兑停产,当年巨亏37亿元。之后,他们构陷、罗织莫须有的罪名,致使我被冤狱十年,迫使我以低价转让科龙电器的股权。

  陈云贤贪腐集团通过现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陟云,先后伙同该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等人,滥用职权、腐化堕落、贪赃枉法,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我在此实名举报并提供破案线索,恳请广东省纪委派人调查,将涉案的贪官污吏及其后台绳之以法。

  我于2015年5月17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参见附件),文号为(2008)佛中法执字第852-3号。此方案分配的财产为“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6.43%的股权所得6.8亿元,该款截止2015年3月31日的利息为45715308.61元。”

  此6.8亿元股权转让款是在2006年6月被佛山中院强行纳入其账户的,也就是说,这6.8亿元经过八年零十个月,总共产生的利息仅有45715308.61元,我粗略计算了一下,每年平均存款利率只有0.65%。

  按照佛山银行界的揽储游戏规则,揽储银行支付给中间人的回扣为总金额的0.5% - 1%每年,而且通常在给存款人正常的定期存款利息基础上,还有所上浮。如果只支付平均0.65%的活期利息,则每年至少还有2%的定期与活期息差支付给中间人。对于四大国有银行之外的商业银行,给中间人的息差会更高,其中大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中间人的息差通常都能达到4%以上,而且它们的揽储手段更积极、更灵活,而那些没有上市的小商业银行,给中间人的息差甚至会高达5%以上,这些银行的揽储手段甚至会突破法律界限。如果在这些商业银行运作这6.8亿元,此案中的贪官污吏通过操控广东格林柯尔这笔6.8亿元股权转让款非法取得的钱财至少为3.6亿元人民币现金。

  在陈云贤的指使下,佛山中院院长陈陟云等人通过操控我的民事案件,直接非法抢夺了广东格林柯尔拥有的这笔6.8亿元现金的控制权,并在他们手中非法控制了八年零十个月之久。在2006年5月份,广东格林柯尔出售其科龙电器股权所得的6.8亿元现金按法律规定明确属于广东格林柯尔所有,应由广东格林柯尔的财务人员存入银行,再由佛山法院冻结,按照所有公司的财务习惯,广东格林柯尔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必定会把这笔巨款存入定期利息最高的银行,肯定会做三个月或半年定期存款,这样即使中途取出也只是损失最后一期的定期与活期息差而已,定期存款到期前提款会得到当期活期利息,这是尽人皆知的常识,而佛山中院这几个领导成员在这八年零十个月中一直只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是明显从一开始就预谋通过银行的潜规则巧取豪夺巨额非法收入的。事实是,他们通过一个梁姓女子(四川籍,85年出生,曾先后在下文中两家银行工作,为佛山中院某主要领导情妇),先后与深圳发展银行(现名平安银行(16.49, 0.22, 1.35%))佛山分行张槎支行和南粤银行(原名湛江商业银行)佛山分行相互勾结、违规操作,将这笔长期不用的巨额款项通过委托理财的方式放贷给证券公司和房地产公司谋取暴利,然后私下进行分赃。如果按照这种方式运作这6.8亿元,粗略估算此案中贪官污吏总的涉案金额将超过10亿元人民币。事实上,为了套取这些巨额非法所得,该梁姓女子专门雇佣了两名亲友,每天的工作就是买发票和贴发票以便她平账。更大的非法所得被他们以其它渠道直接转移到了国外。

  2013年5月23日,佛山中院在举行我的财产分配听证会时,我当面多次追问法官:这6.8亿元存在哪个银行?利息是多少?法官始终拒绝正面回答这些问题,只是含糊回应“利息是有的”。直到今天,我接到了他们的《被执行人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后,我才知道,我这6.8亿元现金牵扯了他们的巨额非法利益。


  陈陟云原是佛山中院的副院长,在升官发财的利诱下,卖身投靠成为陈云贤贪腐集团的干将,枉法制造了顾雏军等人的冤假错案,并于2008年2月被陈云贤提升为佛山中院院长。为了阻止顾雏军冤假错案的依法纠正,同时通过操弄法律非法抢夺顾雏军的财产和这些财产所形成的利益,这个贪腐集团长期把持佛山中院人事、财政大权,滥用职权、巧取豪夺、肆意敛财,并利用这些巨额非法所得以及陈云贤贪腐集团的巨额非法钱财,蓄意阻止顾雏军冤案的再审立案,致使顾雏军案再审立案居然被五次非法拖延,严重挫伤了全国人民对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心。另外,陈陟云一贯骄奢淫逸、生活糜烂,拥有多处房产和多名情妇,其在佛山官场的标志就是非拉菲酒不喝,党中央颁布八项规定之后,仍然我行我素、毫不收敛,在陈云贤贪腐集团的包庇之下,有恃无恐,其犯罪行为昭然若揭,一查便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我坚信我们伟大的党绝不容许这样的贪官污吏逍遥法外,在此我向广东省纪委作出实名举报,恳请贵委派人调查,早日将涉案贪官及其后台绳之以法。

  举报人:顾雏军                        

  日期:2015年5月24日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0/15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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