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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内阁决定自卫队海外派兵解禁法案
日期: 15年05月3期
日本内阁14日下午决定构成新的安全保障体制11项法案,除一项新的恒久法案外,其他10项法案将统一在“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的名下,在15日向国会提出。

具体说来,相关法案是《和平安全法制完善法案》和《国际和平支援法案》。前者由《自卫队法》、《武力攻击事态法》、《周边事态法》、《联合国维和行动(PKO)合作法》等10部法律修正案综合而成,后者则是允许日本随时为处理国际纷争的他国军队提供后方支援的永久性法律。

  安倍在记者会上以朝鲜的核与导弹研发、自卫队飞机紧急升空次数增多为例,强调“在将来也持续信守不战誓言、彻底保卫国民生命与和平生活的决心之下,内阁会议通过了和平安全法制”。

  安倍还指出“美军在日本近海受到攻击并非事不关己,而是我们自身的危机”,认为提升遏止力“将进一步减少日本受攻击的可能性,还能降低被卷入纷争的风险”。


本次的安保法制内容包含安倍内阁2014年做出的变更宪法解释、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内容等,将扭转日本战后的安保政策。

在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焦点问题上,法案说明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是基于“与我国密切有关的国家遭遇武力攻击,令我国存续受威胁、国民的权有从根本上被颠覆的明确危险的事态”,在此事态下,自卫队能出动、行使武力。

其中《重要影响事态法》主要是基于维护日本和平与安全的目标,明文规定自卫队参加美军等与日本关系紧密的外国军队后方援助不受地理等限制,变更了至今只限于日本周边的规定。

基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目标,新制定的恒久法《国际和平支援法》,是为后方援助美国等外国军队的自卫队行动规定恒久的法律依据,脱离日本在以往后方援助美国攻击阿富汗、伊拉克时制定《特别措施法》的临时状态。

新法规定,日本向海外派遣自卫队必须事先获得国会认可,在首相要求国会批准起,参众两院必须各自在7天内作出决议。

日本时间14日早晨8时开始,约500人在安倍官邸前集会,反对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转变日本安保政策的相关安保法案。

而日本防卫大臣兼安全保障法制担当大臣中谷元,日前在参议院外交防卫委员会上,公布防卫省总结的一些建议书。建议书中称,“行使集体自卫权作为自卫措施的一环,属于专守防卫内容。”

  中谷元还在会上辩解称,“历来‘专守防卫’的解释说明中采用的‘受到对手武力攻击时,首次行使防卫力’,就是指日本遭受武力攻击。”

  中谷元认为,根据安倍内阁2014年作出的变更宪法解释的内阁决议,“发生对他国武力攻击事态时,如果存在明确威胁日本存亡的危险,作为自卫措施,允许行使武力。”中谷称,根据这一概念,“专守防卫”就包涵这一内容。他强调没有改变专守防卫的定义。

  所谓“专守防卫”是指即使有防御上的需要也不会对对方实行先制攻击,仅对真正发动攻击的敌军实行打击,并予以击退。专守防卫一直作为战后日本最为基本的军事战略。

  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是二战后日本在“和平宪法”原则指导下,根据国内外形势做出的重大政策选择,也是半个多世纪以来构成其“专守防卫”基本国策的一个具体要素。

  针对日本执政的自民、公明两党日前就构成新安保法制的11项法案的内容正式达成一致,日本《朝日新闻》刊文,指出这表明日本在“专守防卫”理念下、赋予自卫队的各项制约条款将被撤除。

  评论指出,这些法案的实质在于从日本的防卫到“国际贡献”,安倍领导的执政联盟打着“无缝应对”的旗号,进一步扩大自卫队的海外活动内容及活动范围。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15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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