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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领馆提醒华人:谨防诈骗陷阱 远离违法犯罪
日期: 2014/09/05 14:52

中文导报讯 中国驻大阪总领馆近日发出警示,提醒在日华人谨防诈骗陷阱,远离违法犯罪。公告称,当代社会中,互联网络已经深深融入人们工作、学习、 生活、交流各个层面。虚拟网络空间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陷阱,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上当、受骗,甚至不知不觉被卷入各种违法案件。中国驻大阪总领馆经手处理多起有关案件,现将其中几种诈骗陷阱通报于后,以示警醒。

  一、银行卡诈骗。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络进行银行卡诈骗,利用不少涉世未深的留学生直接或间接参与犯罪。如犯罪团伙利用他人的ID网上购物后,让留学生冒充收件人接收货物并按照其指令将货物转送到指定场所。再如犯罪团伙让留学生用盗窃的银行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或者提供银行账户接收钱款等。在此,我馆提醒在日同胞,办理银行卡业务须严格遵守日本法律规定,切勿以本人名义为他人办理银行卡或将本人名义借给他人使用,更不能冒用他人名义开办银行卡或办理钱款支取业务。上述都是违法行为,将会被以诈骗、盗窃罪起诉,承担刑事及民事责任。

  二、机票诈骗。微信、QQ等各类社交网站中充斥着大量“廉价机票”之类的信息。涉案人利用虚实不定的网络交易,让个别人尝到甜头,并通过他们口口相传,增加可信度,再进行大规模诈骗。近期发生的“假机票”骗局,致使百余人蒙受经济损失。我馆提醒在日同胞,应在具有旅游业从业资质的旅行社购票,并向承运航空公司直接电话问询或在中国民航局官方网站进行机票验证,切勿随便向私人帐号汇款购票。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立刻报警,并及时在互联网上揭发骗局,以正视听。

  三、手机卡诈骗。办理手机卡、购买手机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类诈骗手法。日本《手机不正当使用防止法》规定,办理手机业务实行实名制,用户需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代办人需提供本人及用户的真实身份证件及委托书。禁止以虚假名义办理手机或者私下转让手机或手机卡号,违者被处300万日元以下罚款或2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此,我馆提醒在日同胞,办理手机业务须严格遵守日本法律规定,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办理,切勿贪图便宜,轻信无合法代理资格的个人。同时,切勿以本人名义为他人办理手机业务或将本人名义借给他人使用,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产生违法后果。

  中国驻大阪总领馆衷心希望同胞们在日期间提高警惕,遵规守法,免陷骗局,实现“平安旅游”、“平安留学”、“平安研修”、“平安常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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