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捕猎量
850头小须鲸
50头长须鲸
50头座头鲸
骗局
“科研捕鲸”终被揭穿
捕鲸案焦点是日本在南极海域捕鲸是否属于1946年《国际捕鲸管制公约》第八条允许的科研行为。澳方认为,日本捕鲸活动是打着科学旗号的商业捕鲸,违反公约规定;日方则辩称捕鲸是“合法的科学研究”。
国际法院斯洛伐克籍首席法官彼得·托姆卡说,日本在南极海域的科研捕鲸项目没能证明日方需要每年捕猎850头小须鲸、50头长须鲸和50头座头鲸,即便实际捕杀数目没有那么多。而且,日方没有考虑规模小或使用非致命方式的替代项目。
托姆卡说,日本科研捕鲸项目自2005年持续 至今,关联大约3600头小须鲸的死亡,相比之下,至今科研成果“似乎有限”。国际法院认可澳方主张,即日本科研捕鲸项目自2005年至今,只列举了两篇 经过同行评议的相关论文,且研究结论仅仅得自对9头遭捕杀小须鲸的解剖结果,与遭捕杀鲸类的总量不成比例。
托姆卡说,日方的证据不足以使人有理由相信捕鲸项目的设计和执行与日方所称“科研目标”相关。法院因而认定,日本政府授予的南极海域捕鲸特别许可并非出于“科研目的”,要求日方撤销现有许可,并且不再颁发。
联合国国际法院实行一审制,不允许上诉。美联社报道,国际法院就捕鲸案设立的法庭由16名法官组成,以12比4的表决结果通过判决。
胜诉
起诉者“欣喜若狂”
国际捕鲸委员会1986年通过《全球禁止捕鲸公约》,禁止商业捕鲸,允许以科研为目的猎捕。日本同年签署这一条约,但援引《国际捕鲸管制公约》,次年开始“科研捕鲸”。反捕鲸团体指认日本捕鲸实际是为了国内消费,是商业捕鲸。
澳大利亚4年前向国际法院起诉日本,指认日本违反《全球禁止捕鲸公约》。当时担任澳环境部长的加雷特说,得知判决结果,“我绝对欣喜若狂”。
“毫无疑问,这意味着我们今后不会在南大洋看到以科学为名对鲸类的捕猎”,加雷特接受澳大利亚广播公司电台采访时说,人们希望看到这场闹剧永远停止。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海洋活动项目经理科林斯告诉日本共同社记者,国际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国际法保护鲸类的重大胜利”。他呼吁日本政府遵守这一判决。
总部设在伦敦的世界动物保护协会3月31日在一份声明中说:“现在,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日本,希望日本遵守国际法院判决。”
原“海洋守护者”成员贝休恩曾因抗议日本捕鲸船而被抓扣,在日本一所监狱关了5个月。他当天在海牙国际法院告诉媒体记者:“今天是正义的大日子”。
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稍后在东京发表声明说,日方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和深感失望”,但会予以遵守。
忧虑
终结捕鲸 恐难实现
共同社认为,判决结果可能给全球捕鲸业带来沉 重打击,但当天的判决不适用于在太平洋海域的捕鲸活动。路透社同样认为,尽管判决对日本来说是尴尬,但日本可以设计一个更具说服力、要求“致命捕猎”的新 科研捕鲸项目,或者退出《国际捕鲸管制公约》。美联社说,判决对澳大利亚和反捕鲸环保团体而言是一场大胜,但这并不意味着捕鲸这一人类古老的活动会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