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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的问答
日期: 14年03月3期

Q、死亡情况下的赔偿范围。

A、通常包括:死亡前所花费的入院治疗费等、处理身后事情所花费的费用等、约10%的律师费用、丧失利益、精神赔偿费。

处理身后事情所花费的费用等通常150万日元为止。

丧失利益指的是被害者若还活着的情况下原本可以获取的经济利益。计算丧失利益的话需要考虑到受害者的年收,将来可劳动的年数,生活费用的扣除。年收是根据事故发生日的前一年的收入来计算。劳动的年数按到67岁为止,18岁未满的情况下按1867为止的年数来计算,超过67岁还在工作的情况下按将来可持续工作的盖然性来计算。生活费的扣除指的是从总赔偿金额里面减去原本受害者若活的情况下所需要用掉的生活费用。

精神赔偿费方面。被害者为家庭支柱的情况下,精神赔偿费通常为2800万日元。被害者身为人母或他(她)人配偶者的情况下,精神赔偿费通常为2400万日元。被害者属于前述范围外的情况下,精神赔偿费通常为2000万到2200万之间,比如说独身男女,小孩,幼儿等。

 

Q、过失比率、过失抵消。

A、过失比率通常是指,把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按双方的过失用数值体现出来后的比率。比如说7355或者加害者全责。过失抵消指的是,被害者负有部分责任的情况下,被害者将来所获得的赔偿里面会被扣去与部分责任相对应金额这个事情。比如说被害者有30%责任的情况下,将来所获得的金额里面会被扣掉30%。在交通事故的纷争里面,如何主张自己的无过失,或者主张对方的过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在过失比率方面出现意见不同的情况下,还是委托给专家比较好点。

 

Q、加害者死亡的情况下,该找谁赔偿。

A、可以找继承人要求赔偿。比如说加害者的配偶者、子女等。不过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找继承人要求赔偿的。

 

Q、和解之后出现后遗症的情况下,还能要求赔偿吗。

A、通常情况下大家都会以为,和解之后就没办法要求赔偿了。其实并非如此。即便和解书上面规定以后被害者都不能求赔偿,但是将来若出现在和解之时没有办法预测的后遗症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要求赔偿。

 

Q、因发生交通事故产生恐惧症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吗。

A、可以。

 

本稿件由“弁護士法人BridgeRootsブリッジツール”顧問陳亮提供,髙橋史記监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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