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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工诉讼战从日本移到中国
日期: 2014/01/16 17:32
中文导报讯(记者 张石)二战时被日本企业强掳的中国劳工和家属计划将对日诉讼战场从日本转移到中国,向三菱材料等公司提出集体诉讼。

受害劳工和家属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社科院和北京大学的学者帮助下,在北京市和山东、河北两省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企业承认强掳事实并道歉,向所有受害者作出赔偿,并在日本国内建立纪念碑。此前中国劳工向日本法院提出的诉讼都被判败诉,受害者计划效仿韩国的例子,由中国法院勒令日企赔偿。

在2007年3月13日到3月16日的短短几天里,日本法廷对多起战后赔偿进行了法庭辩论并进行了判决。3月13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就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日本东京高等法院还在14日就二战中被强掳至日本新泻港的中国劳工及遗属要求日本政府及相关公司赔偿一案作出二审判决,3月16日下午,“西松建设诉讼案”中方原告在东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出庭陈述。虽然比较保守的东京高等法院相继判处中国原告败诉,“西松建设诉讼案”也难以在最高法院取胜,但是从这三起诉讼来看,日本的战后赔偿问题正在产生国际化的趋势,原告的支持者正从日本向世界华人社会及亚洲和美国等国家扩展。

据在日美两国长期从事战后赔偿工作的华人王选说:在美国,对日战后赔偿运动现在不只是华人与韩国、朝鲜人的运动,而是日益成为一种“亚裔运动”,在美国国会提出要求日本政府对慰安妇问题进行道歉的决议案的日裔议员迈克.本田现在已成为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偿和对战争诸问题进行道歉的“亚裔运动”的象徵性的人物。

韩国宪法法院2011年8月30日裁定,在韩国与日本两国围绕“慰安妇”的赔偿请求权问题仍存在纠纷的情况下,韩国政府未努力解决问题,侵犯了受害者的基本权利,属违宪行为。

此前,韩国多名慰安妇受害者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韩日两国在索赔权上存在争议,韩国政府并未采取具体措施,使她们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

韩国外交通商部2011年8月30日发表声明表示,韩国政府一直坚持日本政府对慰安妇负有责任的立场,但由于日本政府声称已通过1965年韩日间协定了结了赔偿责任,韩日间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势必旷日持久。声明表示,政府虚心接受宪法法院的裁决,今后将继续通过双边外交和国际舞台要求日本采取负责任的措施。

二战时被日本军需工厂强行动员的4名原韩国劳工向新日铁住金公司提出了损害赔偿诉讼,2013年7月10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裁定原告方胜诉,承认了原告的个人索赔权,要求新日铁住金公司按照原告的要求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54万元人民币)。而围绕索赔权的问题今后仍可能成为日韩之间的争议。

  有一部分原告此前曾在日本提起过诉讼,但由于1965年签署的《日韩请求权协定》中取消了个人索赔权,因此日本的最高法院判定原告不能行使个人索赔权。但在韩国进行诉讼后,去年5月韩国最高法院表示,“个人索赔权并没有消失”,宣布原告败诉的判决结果作废,将案件交给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而据共同社报道:这次诉讼对象为三菱材料等数家公司,最终可能发展至以约20家日企为对象的大规模诉讼。

  围绕强掳劳工一事,虽然日本法院已判定受害者一方败诉,但中国国内迄今尚未正式提起诉讼。如果中国法院继韩国之后勒令日企赔偿,那么日本与邻国的关系将进一步陷入困境。

  三菱材料公司公关和投资者关系部门对此表示“没有国家出面不可能解决”,当遭到起诉时将“采取适当的措施”。

  据消息人士透露,中方计划在北京市和山东、河北两省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承认强掳事实并道歉;(2)向所有受害者做出赔偿;(3)在日本国内建立纪念碑。中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律师们在策划这起诉讼,中国社科院和北京大学的学者等也参与其中。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27/15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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