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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过保密法损害民主透明(图)
日期: 13年12月2期 评分: 1.00/3
日本通过保密法损害民主透明(图)
与野党围绕“保密法”,展开激烈的国会攻防战。
中文导报讯(记者 张石)在一片反对声浪和日本朝野各党的激烈攻防之中,日本参议院12月6日午夜通过了旨在严惩泄密行为的《特定秘密保护法案》。此项之前已获众议院通过的法案将成为法律,预定一年后实施。首相安倍晋三说:这项法案将用于保护国家安全,并缓解美国对与日本分享战略机密情报的担忧。

但是这部法律不仅遭到日本国内在野党和民众的强烈反对和质疑,而且遭到来自联合国等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这部被多数人称为“恶法”的法律的实行,将给透明度高的日本民主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十分引人注目。

《特定秘密保护法案》是一部什么法律?

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于12月4日成立。被提名为其执行机构“国家安全保障局”第一任局长的内阁官房参事谷内正太郎3日在东京发表演讲,强调了成立国家安全保障会议的意义。12月6日通过的《特定秘密保护法案》,是与“国家安全保障会议”紧紧相联的一部法律。

早在2007年,安倍第一次任首相时,就想建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他认为政府的安全保障和危机管理的指挥机能和组织很弱,想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SC)为蓝本,创设自己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强化日本内阁和首相官邸的安全保障机能。美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是为了对应美苏冷战态势在1947年创设的,用以协调军队(包括海、陆、空以及海军陆战队)及国内情报及国家安全机构,制定统一的外交安全政策。日本现有“安全保障会议”属于内阁,但是该机构没有像外国的国家安全保障会议那样发挥作用,安倍从这样的认识出发,希望建立新组织。

美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设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安全政策、策略并对此进行调整,他们需要什么情报时,就向中央情报局提出要求。接受这种情报的人主要是总统、副总统和各个阁僚。而日本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后, 要不要一个专门负责间谍和反间谍工作的组织为他们提供情报?会不会像美国中央情报局那样具有武装部队?这是今后日本“国家安全委员会”走向的看点。

与此配套,12月6日通过的《特定秘密保全法案》以保证“国家安全委员会”能够集中获得和保全有关国家安全的大量机密。

法案将应保密情报分为4类:
(1)防卫。自卫队的运用或有关运用的预算、计划,有关研究;自卫队等收集的有关防卫的电波及图象信息;防卫力量整备的预算、计划、研究;武器、弹药、飞机的种类或数量;防卫用密码等。
(2)外交。在与外国政府或与国际组织的谈判中涉及国民生命及身体的保护、相关领域的保全及其他有关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因安全保障的需要, 日本所实施的货物的进出口的禁令;为安全保障所收集的国民生命及身体的保护、领域保全或有关国际社会的和平安全的重要信息;外务省本部和在外公馆之间的通信及其他外交用密码等。
(3)特定有害活动的防止。特定有害活动的受害的发生及防止扩大的措施;为防止特定有害活动收集的有关国民生命及身体的保护的重要的息或来自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信息;防止特定有害活动的密码等。
(4)防止恐怖主义情报。“特定秘密保护法案”的保密期限一般为5年,经执政内阁允许,可将保密期限设定为30年,极个别案例可以设定保密期限为60年。

应严格保密的情报被指定为“特别机密”,相关人员若泄密将受到惩罚。罚则适用对象可以是在外交、防卫等业务中接触到“特别机密”的公务员,也可以是为得到秘密情报而工作的人、教唆公务员泄露机密的人。一旦泄露和窃取国家机密被抓,将面对最长达10年的监禁。

日本现在没有“间谍防止法”,而世界其它各国一般都有,也就是“反间谍法”。如果自己的间谍被人家抓住,也会去抓对方的间谍,然后双方交换,而日本做不到这一点。在国外,日本对人间谍活动很弱;而在国内,因为没有“反间谍法”,抓住外国间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有时只能用“出入境难民管理法”等相关法律驱除出境,因此日本现在的情报透明性极高,“机密情报”极少。在战后,没有外国间谍在日本因“间谍罪”遭刑法,也没有因“间谍罪”而被治罪的日本人。

《特定秘密保全法案》,很像一部“反间谍法”。日本舆论担心,日本会不会由于这部新法的确立,会像战前一样,压制人民的知情权,从而进入“抓间谍时代”?杂志《Sunday每日》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第一名因违反《特定秘密保全法》而被捕的人”的文章,模拟了《特定秘密保全法案》成立后的可怕景象:一名《每朝日新闻》的记者采访与防卫省有商业关系的计测器厂家的一名职员,希望得到与防卫省有关的装备品的情报,警视厅公安部因此将该记者逮捕,并对该厂家进行搜查。这就是说,新法的处罚对象包括有机会接触秘密的研究者、民间人士、一般市民、外国人, 采访与机密相关的事件、唆使采访的对象说出秘密都成了危险行为, 而《特定秘密保全法案》中涉及到4种类型秘密的范围宽广而暧昧,指定何为秘密又是政府当局,那么就有可能把什么都说成是秘密。

人们担心,这样的法律实行以后,政府的裁量权过大,人民的知情权与媒体的深入采访与深度报道的权利都将受到限制与干涉,弄不好会在“保密”与“反间谍”的“大义名分”之下,使透明与民主的日本向着专制与独裁的战前日本逆行。

日本新闻协会10月2日提交“关于《特定秘密保全法案》意见书”指出:

针对政府准备向国会提出的《特定秘密保全法案》,日本新闻协会在此表明意见,日本新闻协会也曾在2011年11月对当时民主党政权所研究、并准备制定的《秘密保全法案》表达过反对意见。

反对的理由为,规定保全祕密的范围有可能被恣意扩张,公务员可能会因惧怕严刑峻法而不回应新闻媒体的采访访问,而国民的知情权和新闻采访、报导的自由是不容阻碍等。最近政府根据当时对该法案的研究、讨论结果,公布了《特定秘密保全法案》的概要,但是我们的疑虑和担心一直难以消除。

日本新闻协会12月6日在该法案通过后表示,他们的看法现在没有改变,与10月2日提交的意见书一样。

日本各地民众纷纷举行了针对保密法案的抗议活动。12月4日开始,在法案进入参议院审议的最后环节,每天有超过5000市民聚集在国会外,高举标语,高喊口号,并多次采取“人锁”包围国会,从6日一早到深夜,有大批民众聚集在国会周边地区,对执政党强行推动法案表决做法表示抗议和愤怒。在国会附近的日比谷公园,以国会议员、作家、艺术家、媒体人士以及律师等为首的各界反对人士还举行了万人规模的抗议集会,进行了长时间的游行,反对声音响彻了国会周边等地。

来自国际社会的质疑

据共同通信社报道,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瑞尔(Pirei)12月2日在日内瓦的记者会上,就安倍政权正在推进的“特定秘密保护法”指出,指定秘密的内容等都不明确,不应急于求成。敦促日本政府和国会进行慎重地审议。

就“特定秘密保护法”,皮瑞尔指出按照该法案政府有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情报指定为秘密,因此需要日本宪法和国际人权法对国民提供恰当的保护措施,保障言论自由及接触情报的权利。

他还表示,趁着现在日本国内及世界其他国家都对此表示担忧的时候,日本政府不应该急于求成,应该进行慎重地审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相关专家对该法案也表示担忧,因为指定特定秘密依据的范围十分模糊。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15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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