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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大臣称中国女性“卖春”
日期: 05年12月2期

   在日本警察厅,流传着一份“名单”。这份名单都是日本派驻中国的人员在中国被公安、国安等盯过的人。
   No1的内容:时间是昭和55年,处理机关是北京市公安局,被处理者是A贸易(在名单中是真实名称,后同)北京派驻员B。据记载,“B在昭和55年左右,作为A贸易的北京派驻员到中国赴任,在和现地女性交往中被公安当局拘留。后来B在当地和该女性结婚……”
   No2:昭和55年11月,北京市公安局摘发C电气原北京驻在事务所所长D。“D作为C北京事务所长……(中略)在中国滞留,其间昭和55年11月,接到公安当局的传唤,就与当地女性交际问题接受调查……”
   No3:昭和56年3月,被摘发的大手商社E广州事务所长F案件。“F和一名给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女性发生了肉体关系。在现场被抓住后带往公安局,接受调查。由于F拒绝了公安局提示的条件,所以被没收了护照,并将事情通报了E社。结果,F在饭店内自杀……”
   这样的名单还有很多,还有No4、5、6……这些都是自1980年以来,一些大厂家、商社等派驻北京的派驻员们,被北京市公安局、中国国家安全部摘发的事案。在处分栏里除了有“强制退去”、“罚款5000美元”等外,还有“始末书”、“誓约书”作成的记载。
   据警察厅关系者说:“北京市公安局是北京市的治安机构。另外,中国国家安全部是1983年从公安部派生出来,直接归属国务院的一个政府机关,那是中国的情报机关。据说这份名单是十几年前,在中国大使馆关系者的协助下,由警察厅内部作成的。”
   No1的B氏,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回国,现在是A贸易的役员。据B说:“在出差的现地,和遇见的一位歌舞团的女演员在饭店外边闲聊,被公安局的人跟上了。没办法,当时就是那幺一个时代,那个女演员很为难,后来我和公司、大使馆商量了一番,就和她结婚了。”
   No2的D氏,现在仍在C电气的北京驻在事务所。关于当年的事D说:“突然被公安人员从饭店里叫出来,问房间里来的女人是怎幺回事儿。非常严厉地问‘什幺时间,什幺地点认识的?有没有发生肉体关系?’等等,我一再说明‘没有什幺不适当的关系’。虽然最后被放了出来……”
   No3自杀的F氏,据曾经供职的E商社非公开表示,“F并非广州事务所长,只是一位出差的普通社员,不过那倒是(名单内记载的事项)事实。”
   这份名单的可信性还是很高的。不过到底是出于什幺目的制作了这份名单呢?前述的警察厅关系者说:“80年代后半期,正是邓小平导入改革开放政策后的过渡时期,中国公安当局对外国人的动向,特别是和中国女性的接触极为敏感,对所谓的‘自由恋爱’严厉取缔……作为我们警察,如果也碰上这样的问题,就麻烦大了。这份材料是为了给我们的职员(警察)敲响警钟。”
   也就是说,这份材料是警察厅作为“内部教材”编印的。
   可是,问题来了。在该名单的11个人中,有一个人No10谷垣祯一,众议院议员,内阁财政大臣。事案的概要是“将在迪斯科舞厅认识的女性,带到所在的‘西苑饭店’房间中,大约1个小时后,该女性出来,谷垣被公安部叫到饭店的一个房间进行调查。”
   现在,谷垣财政大臣坚决认为是中国女性“卖春”。结果究竟如何,还有待进一步深入调查。 晓琪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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