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外4名被告认罪 李在珂:上诉率百分之百
在为期两天的庭审结束之后,8月29日傍晚,海淀法院举行了媒体通报会,透露了29日的庭审细节。当天,李某(李天一)到庭作证,回答了各方提出的问题。公诉人继续就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发表了相关意见。随后,各方就辩护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法院称,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充分发表了意见,并相互辩论。其中,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作有罪辩护,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当庭道歉。经过最后陈述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表示将择期宣判结果。
据悉,这唯一坚持无罪辩护的人正是李天一。李在珂认为,鉴于该案的被告人太多,案件的上诉率应该是百分之百,“因为是共同犯罪案件,只要一个人上诉,全案都一并移交,所以我觉得这个5个人全都不上诉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当天,受害人杨女士的代表律师田参军也默认了李天一不认罪的说法,而李天一的律师陈枢则显得讳莫如深,在众多媒体的围追堵截之下,没有发表任何看法。
受害者身份:出台小姐 曾谈妥嫖资1000元
自从李天一等5人涉嫌轮奸案发生以来,关于受害者杨女士的身份就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经过了两天的庭审,已经确定了杨女士的身份——出台小姐。李在珂介绍:“这是一起普通的卖淫嫖娼案发展而来的刑事案件。在嫖娼过程中,有人打了出台小姐,也就是本案的受害者。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是小姐,当她不愿意的时候,也同样构成强奸罪。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本身也有过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坑害了5个无知的年轻人。她本来白天有很好的工作,晚上不应该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职业,去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肉体,是有过错的。”
李在珂在媒体的追问下,还谈到了当日嫖娼的细节:“嫖资是可以跟你说的,当时约定是1000块钱,但不太明确是跟1人还是跟5人,但实际上只给了2000块钱。”至于赔偿是否是50万,他表示这仍然需商谈,但已认罪的被告人家属“愿意给她一定的精神和肉体损害上的抚慰”。
李在珂暗示遭梦鸽人身攻击 努力争取罪轻判决
在庭审的第二天,被告人之一魏某的律师李在珂曾向媒体表示,庭审期间有其他被告人家属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确实有被告人家属在法庭上不冷静,对别人进行了武断指责和攻击。我认为我在法庭上依据的都是事实和法律,当我的被告人在法庭上指认其他被告人打人或者别的事,都是他们的陈述。她认为这是律师做的工作,其实不是的,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做的稳定陈述。”被问到该家属是不是梦鸽,李在珂没有直接回应,但暗示得非常明显:“暂时还不想提这个人”。
李在珂透露,他为自己的当事人做了有罪、罪轻的辩护,并称辩护意见首先得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认可。对于外界关心的量刑,李在珂介绍:“法律规定,轮奸是强奸的一个加重情节,基准刑应该是在11年。”但他指出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有的被告人未满16岁,就有两个减轻处罚的情节,有的人有立功、还有别的一些情况,认错态度好也是一方面。”而如果能获得原告杨女士的谅解,根据量刑会再减10%。他强调自己会努力为魏某争取罪轻判决: “我最理想的是为我的被告人争取到3年以下的缓刑或者是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