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显示,两名被告在韶关乐昌监狱服刑期间认识,均为减刑释放人员。林鹄,1977年出生,茂名人,中专文化,因抢劫罪于2002年6月被广 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5月减刑释放。谢秉佑,1980年出生,始兴人,初中文化,因犯抢劫罪,于2001年被始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2年,2007年11月减刑释放。
出狱后,两人先后来深圳务工。据检方指控,从2011年12月起,两人合谋抢劫、杀害五名夜总会“三陪女”,共劫得现金人民币4万余元,手机7部、首饰若干。
第一起杀人案发生距离林鹄出狱仅七个月的时间,作案过程令人毛骨悚然。当天19时许,林、谢两人随身携带作案工具的旅行箱来到深圳罗湖区某假日 酒店开房。随后,林鹄致电被害人孔某,以嫖宿为名邀约其到该房。 20时许,孔某依约来到该房,即被林、谢两人控制,劫走随身现金数百元、手机两部。当 晚,林、谢两人用毛巾捂死孔某灭口。其后,两人将尸体残骸丢弃至布吉街道一条水沟内。
2012年5月,两人为了方便作案,专门租下位于罗湖区春风路长丰苑内的一套出租屋,并购买了作案工具存放于该处。然后两人开始作案,几乎每周都诱杀一名女子。
5月18日晚,两人来到夜总会唱歌喝酒,挑选被害人陈某坐台。次日凌晨1时许,林鹄将陈某带至出租屋内嫖宿。2时许,谢秉佑回到该房。两人控制 住陈某,劫得现金6000余元、手机一部、银行卡一张、首饰若干,逼问出银行卡密码。随即,谢秉佑出门从柜员机内提取7700元。9时许,两被告睡醒后共 同用毛巾捂死陈某灭口,当晚将尸体残骸丢弃到宝安沙井街道一条水沟内。
采用同样的手法,两人分别于5月29日、6月5日、6月12日杀死坐台女袁某、谭某、宋某,劫得钱财2.6万余元、手机、首饰等后抛尸。
6月20日,两人以嫖宿为名,电召被害人周某,意图抢劫杀人。次日凌晨,公安机关在出租屋内将两人抓获归案。
庭审现场
多名被害人家属恸哭
被告认罪但态度冷漠
1日下午3时,该案在深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大批被害人家属到场旁听,旁听席全部坐满。当两名被告被押进法庭时,现场家属的情绪瞬间被点燃,纷 纷离开座位冲向被告,“打死他!”“做出这么狠毒的事情!”“我要看着他死!”一名男子情绪一度失控,扑上去想要打两人,被法警隔开后还向法警下跪,请求 “就让我打他一下!”
庭审现场,当检方宣读起诉书时,不少被害人的家属趴在前方座位靠椅哭泣,几名被害人的母亲更是几度失声恸哭。然而,记者看到,两名被告并未“怯场”,面对情绪激动的家属,他们面无表情。
庭审时,两人都表示认罪,但是林鹄在回答检方问题时表现得非常冷漠,且声音很小,大多数回答为“不记得了”、“跟你起诉书里说的一样”。
此案昨天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