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部渔业局7月8日消息,6月28日,农业部紧急下发通知,暂停今年朝鲜东部海域远洋渔业项目,所有中国渔船不得赴朝鲜东部海域生产,并要求相关省市渔业主管部门立即通告相关项目企业和渔船船东,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据了解,朝鲜东部海域高度敏感复杂,一方面朝鲜半岛局势复杂多变,另一方面朝鲜东部海域毗邻俄、日、韩三国海域,我赴朝作业渔船数量较大,如管理不 严、组织不善极易引发涉外事件。为规范合作秩序,中朝双方政府分别指定了唯一窗口单位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和朝鲜共同捕捞协会负责两国捕捞合作安排并签订了合 作协议。
农业部7月8日公布的协议内容显示,中朝双方于2013年1月20日签署《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与朝鲜共同捕捞协会关于朝鲜东部海域捕捞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规定,所有赴朝作业中国渔船均须纳入上述合作框架,经过中国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并获得朝方捕捞许可证后方可出境赴朝作业。
2013年获准进入朝鲜东部海域作业的中国渔船共604艘,这些船属于辽宁大平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长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等15个公司。协议的有效期为2年,2013年的捕捞期为6月1日至10月31日。
然而,据前述渔业局消息称,今年6月下旬,朝方突然提出改变以往中方渔船自行安排海上加油的做法,坚持由朝方统一供应中国渔船所需燃油,我渔船船东 和企业认为,朝方上述决定将对我渔船正常生产、经营和作业安全产生严重影响,造成巨大风险隐患,因此双方指定单位无法就今年捕捞合作条件达成协议。
屡有中国渔船被朝鲜扣押
据媒体报道,此前屡有到中国渔船被朝鲜扣押事件发生。
据南方周末网此前报道,5月5日夜间,编号为“辽普渔25222”的大连渔船被朝鲜方面扣押,船上有16名船员。期间,朝方致电中国船主于学君,逼交至少60万元人民币“罚款”,否则将没收渔船并遣返渔民。
5月18日夜,该船船主于学君通过腾讯微博对外求助,随后得到媒体广泛关注。5月21日,于学君接到船长电话,朝鲜释放了船只和船员。十几天中,朝鲜方面限制船员自由,返航时发现船上的柴油大部分被朝鲜盗走。船主并未缴纳那60万“罚款”。
一年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中方渔船被朝鲜方面扣押的事件。2012年5月8日,“辽丹渔23979”、“辽丹渔23528”、“辽丹渔23536”三艘 中国渔船在坐标为东经123度57分、北纬38度05分的中国海域被朝鲜武装人员带走进入朝鲜海域扣押,船上28名中国渔民也被一并带走。
扣船后,朝方向三艘船的船主张德昌、孙财辉提出了赎金要求,最初是每艘船40万元,随后又涨至每艘船90万元。多次努力无效后,船主们最终选择了在网上公开朝鲜扣船事件。最终在多方压力下,朝方放弃赎金,放归了渔船。
而据《南方周末》报道,近年来被朝鲜扣押的中国渔船远不止这四艘,其中不少船主都选择了交付赎金。
例如,2012年12月,船主姜宝金的“辽丹渔23796”号被扣,此后,姜宝金准备了10万元现金,由一艘外贸钢壳船送往交易地点朝鲜椒岛。
已有渔船通过非法渠道赴朝作业
农业部渔业局还指出,目前已有一批中国渔船通过非法渠道在朝鲜东部海域生产,国内还有个别企业和个人与朝方人员勾结,非法在国内兜售捕捞许可证,违法组织渔船赴朝生产。
农业、外交两部已明确要求相关省市人民政府立即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召回朝鲜东部海域作业渔船,加大管控力度,防止发生涉外事件,造成渔民财产损失及不良影响。
农业部在通知中要求有关省市主管部门加强对渔船的管理,从源头上制止渔船未经批准离港赴朝生产。
前述《南方周末》报道指出,不少中国渔船缴交“傍艇费”赴朝捕捞。“傍艇”,是由在朝鲜有关系的丹东人作为中间人,向赴朝鲜捕捞船只收取费用,并将这笔钱转交朝方以换取捕鱼权与保护。“傍艇”的意思是,小渔船傍靠朝鲜军艇在外捕鱼。
“中间人”们在朝鲜关系方各有不同,所组织傍艇的海域也毫无重叠,交纳傍艇费的船只,只能在中间人规定的海域进行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