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注意事项如下。希望对大家有点帮助。
1、联系警察。
警察一定要联系。因为如果没有警察把该交通事故当作人身事故来处理的话,以后没有办法拿到保险金。此外,警察到场之后会进行现场调查,作报告, 画图等(日本语叫做“实况见分调书”,以后称为实况见分调书。)。实况见分调书,在以后和加害者或者保险公司在过失抵消方面产生不同意见情况下,可以起到 很重要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此外最好不要在现场和加害者达成和解。
2、确认车检证以及加害者的驾驶执照,记下加害者的住所、名字、车牌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等。
车检证里记载了车的所有者以及使用者。车的所有者也有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早期确认好方便以后进行请求。若是在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加害 者所在公司也有承担赔偿的义务。此外,若加害者没有加入保险的情况下,通常无法支付庞大的赔偿费,事先知道公司所在地方便对加害者的工资进行强制扣押。
3、录音、照片、目击者。
可能的话用手机等录下与加害者的对话内容。因为很多时候加害者在事故现场和以后所说的话会有很大的不同。除了录音以外,照片也是很有利的证据。 照片最好包括受害者的受伤情况、受害者车辆的破碎情况、加害者的停车位置、红绿灯、周围环境等。此外,如果能够确保目击者的话,最好尝试留下目击者的联系 方式。
4、确认加害者所加入的保险。
通常情况下,加害者本人是没有办法赔偿庞大的赔偿费,大都是保险公司来支付的。
5、联系自己的保险会社。
6、日语水平不够的华人,最好马上联系有一定日本语水平的朋友来现场。因为警察作成况见分调书之时,若不能把交通事故明白的讲给警察听的话,实际上会吃亏。
电话03-5368-1233
传真03-5368-1255
中文080-3604-5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