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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协议低于中方预期 / 纺织业依然面临贸易壁垒
日期: 05年11月3期

   11月8日,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美国贸易谈判代表罗伯特.波特曼在英国伦敦签署了中美两国《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
   按照该文件,中美两国在协议期内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棉裤等21类产品实施数量管理,其中包括11个类别服装产品和10个类别纺织品,其中16个类别为2005年一体化产品,5个类别为2002年以前一体化产品。
   按双方约定,该协议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于2008年12月31日终止。协议涉及的中国对美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2006年的增长率为10-15%,基数基本上是2005年美国从中国的实际进口量。而2007年和2008年的出口增长率分别为12.5-16%和15-17%,基数均为上一年度全年协议量。
   对协议外产品,美方将克制使用世界贸易组织的242“特保”条款。美国对协议签署日之前因242条款设限个案造成的卡关货物立即放行,不计入协议量。
   在当天举行的中美联合记者会上,薄熙来说,协议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但协议内容远低于中方预期,因为在全球范围内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便捷化的今天,国际贸易的数额管理不符合世界潮流。
   薄熙来说,中国签署此项协议是因为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签署了包括242条款在内的贸易协议,中国是国际贸易大家庭中守信、践约的成员。
   他指出,贸易纠纷可能会是一个长期的问题,中美就纺织品和服装贸易达成协议,说明只要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利用双方的理智和智能是可以解决贸易纠纷的。
   薄熙来说,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时间内培育的纺织品产业在国际制造行业中属于中低端产业,但该产业是近2000万产业工人的生活所依,希望国际社会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大框架下,对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贸易予以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波特曼表示,这项协议对于中美两国来说都是公平的,显示了双方有能力解决棘手的贸易争端,纺织品贸易问题的解决符合中美两国企业的共同利益,有利于推动双边关系的稳定发展。中国政府认为协议保证了中国出口商的市场渠道而不是被其它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对手替代,尽管10%-7%的增长率设限让出口商根本“吃不饱”,而美方则表示美国纺织品行业的就业岗位得到了保证,甚至还能增加。
   在这场为期八轮、持续近五个月、几度破裂的马拉松谈判中,双方的表述充满了外交辞令。美方在国内“敲打中国”的政治氛围下立场远比欧盟强硬,去年10月至今援引“242段条款”(《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书》中做出的纺织品出口增长不超过7.5%的自我限制性承诺)对中国11类纺织品出口设限,并威胁对更多门类产品使用“特别保障措施”(基于《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第16条”);中方则表示,如果中美协议的条件比中欧协议还差,“还不如维持现状”。但“维持现状”对中方的压力远大于对美方。对后者而言,“现状”不过是纺织品压港而已。美国是中国最大的纺织品出口市场。在近五个月的胶着中,中国纺织品行业组织估计,该行业已经损失了20-30亿美元。利润稀薄的中国纺织行业容纳了近2000万就业岗位,而美方却拥有设限的主动权。在关于设限的游说中,美国纺织业进口/零售商和制造商立场截然相反,但后者占据了优势。代表零售商利益的美国纺织服装进口商协会(USA-ITA)对协议表示遗憾,“无论如何,消费者是最终的受害者。”与之立场相对的美国制造商贸易行动联盟的执行董事Augustine Tantillo则兴奋地表示,“协议是美国纺织行业的胜利,这表明我们自2003年开始对中国纺织品激进使用保障措施终有所获。”配额协议的另一支持者“美国全国纺织团体协会”则发布了一项声明:尽管在最敏感的产品门类,这一协议设定的实际增长率上限低于中欧协议,美国纺织业依然保留对这些产品行使保障措施的权利。自“多种纤维协议”(MFA)取消以来,中国纺织业出口面临的限制措施莫不源于“242段条款”(有效期至2008年底)、“第16条”(有效期至2012年)以及反倾销、反补贴和其它五花八门的保护主义措施。中国官方表示美方将在协议未覆盖的纺织品门类“克制使用”242段条款,但美方并未做出有约束力的承诺。看来,在官方宣称的“双赢”之后,中国纺织业依然面临重重保护主义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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