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朝日新闻》网站报道,因在工地干活时被强迫使用日本名字,一名现年52岁在日韩国男子向大阪地方法院起诉,要求雇他打临工的建筑公司、总承包的建筑公司以及国家赔偿他共计100万日元的赔偿费。
因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雇佣方强迫该男子使用日本名字,30日,该男子的诉讼请求被日本地方法院驳回。该男子表示不服将提出上诉。
该男子住在兵库县尼崎市,韩国名字叫金稔万。据他本人表示,位于大阪市的建设企业曾强迫要求他在建筑工地现场使用金海稔万的日本名字。
据悉,原告之所以也要将日本国家告上法庭,系因为日本没能尽到防止殖民地时代的“创氏改名”死灰复燃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