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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维权案百度被判侵权
日期: 2012/09/17 21:20
作家维权联盟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于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令百度公司侵权成立,需赔偿包括韩寒在内的3名作家经济损失共计14.5万元,但原告关闭百度文库的请求被驳回。

此次宣判涉及了韩寒、好寻和韩爱莲3位作家的14部作品,其中韩寒诉百度侵权的案件在7月10日的开庭中经过了4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对百度文库有无侵权、是否需要担责、赔偿金额等焦点问题争执不下,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法院认为,百度公司作为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客观上为网络用户的行为提供了可行性和便利条件,但是百度在应当知道涉案作品被侵权后,消极等待权利人提供正版作品或通知,未能确保百度的反盗版系统正常运行,也没有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制止侵权文档的传播,存在主观过错。

由此,法院判令百度公司赔偿3位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4.5万元,但原告要求百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公开进行道歉等主张,均被法院驳回。

对于众人关心的韩寒要求关闭百度文库的主张,法院认为韩寒在自己的博客中曾表达并不希望文库关闭的意愿,与这一主张相矛盾,但在法院多次释明后,韩寒均未向法庭做出关于这一主张的正式法律意见,因此该主张被法院驳回。

韩寒此前诉百度对其所著的《像少年啦飞驰》《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以及《零下一度》3部作品侵权,要求索赔共计76万余元,但法院最终判令百度公司赔偿韩寒经济损失共计83800元,与索赔金额相去甚远。对此,原告方代理律师表示,法院判令百度侵权成立已经达到了起诉目的,至于赔偿金额是否合适、是否考虑上诉等问题还需要与当事人沟通后才能确定。对于关闭百度文库的主张前后矛盾,代理人表示起诉书中提出关闭主张只是律师从辩护角度提出的意见。

同时,原告代理律师还呼吁,百度文库应该采取更多措施,如对一些知名作者的知名作品预先录入反盗版系统等,来遏制百度文库当中的侵权现象。

百度方面在宣判后并未接受记者的采访,对公司是否会选择上诉也未回应。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14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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