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地方法院10月27日对西武铁路股票名义伪造案进行判决,判处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的被告、国土集团前会长、现年71岁的堤义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罚款500万日元(检方要求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款500万日元)。
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的西武铁路公司及国土集团,则按照检方要求,被分别处以2亿日元及1亿5千万日元的罚款(按照检方要求)。
据检方陈述,国土集团昭和30年开始,就将西武铁路公司股份的一部分以个人名义隐藏起来,而被告堤义明被确认在担任西武铁路公司社长的1973年,在有价证券报告书中做了虚伪记载,
起诉状中还写道,堤义明被告2004年6月29日,与当时的社长同谋,在2004年3月西武铁路公司有价证券的报告书中,将国土集团拥有的实际为64.83%的股票中的一部分伪装成个人名义股,并作了持股43.16%的虚伪记载向关东财务局提交。
原世界首富被判两年半
日期:
05年11月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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