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众议院厚生劳动委员会1日通过“高年龄者雇用安定法”修正草案,其中规定,企业有义务雇用年满60岁退休年龄但有继续从业意向的所有员工直到65岁。
该修正案将在今天的众议院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之后送交参议院审核。若审议进展顺利,预计将在本届国会通过。
现行法律规定,若劳资双方达成协议设定退休标准,企业方面可选择继续雇用的对象。修正草案中废除了这一规定。日本政府将实施新规,明年4月起男性领取厚生养老金的起始年龄将逐步延后至6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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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法规定 员工可工作到65岁
日期:
2012/08/03 13:22
日本众议院厚生劳动委员会1日通过“高年龄者雇用安定法”修正草案,其中规定,企业有义务雇用年满60岁退休年龄但有继续从业意向的所有员工直到65岁。 该修正案将在今天的众议院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之后送交参议院审核。若审议进展顺利,预计将在本届国会通过。 现行法律规定,若劳资双方达成协议设定退休标准,企业方面可选择继续雇用的对象。修正草案中废除了这一规定。日本政府将实施新规,明年4月起男性领取厚生养老金的起始年龄将逐步延后至6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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