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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非沪籍补缴社保购房将不予过户
日期: 2012/06/23 13:28

  外地居民要取得在沪购房资格,需提供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但此规定存在可以补缴的漏洞,因此被一些机构频频使用。随着近期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联网,这一“擦边球”无处遁形。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记者从上海浦东和松江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自6月15日起,非沪籍人士补缴社保购房者在上海各房产交易中心一律不予过户。上海市房管局962269热线的工作人员也证实,目前非上海户籍购房者,无论缴社保还是纳税,未满一年都无法购房,补缴也不行。这是继2011年7月叫停非本地居民“补缴税单”取得购房资格后,上海楼市限购令执行再度收紧。

  上海目前执行的限购令明确,对于不能提供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这意味着,外地居民要取得在沪购房资格,需提供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保(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但此规定存在可以补缴的漏洞,因此被一些机构频频使用。随着近期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联网,这一“擦边球”无处遁形。

  楼市限购令有变通手段,几乎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在上海“一次性”补交一年个人所得税就是限购令大门的“门缝”。据中介机构统计,有五成外地购房者是通过补交个人所得税买房的。非沪籍人士采取“一次性”补交一年个人所得税的做法,一度得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默认”。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7/14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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