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限购令”买房,深圳兴起假离婚的现象。
据《羊城晚报》报道,深圳2009年离婚人数7695对;2010年9月“限购令”出台后,当年离婚达到8478对,2011年达到9800对,民政部门表示其中假离婚比例不小。
根据“限购令”,深圳户籍居民限购两套住房,且购第二套住房时最少要付六成首付。不少市民为了以三成首付购得二套房,或者取得购第三套房的资格,不惜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在房子到手后再复婚。
该报访问了一对正准备去办理离婚手续、但其实一直感情和睦的夫妇,他们是因为生了小孩,想再买套大一些的房子,但由于手头预算有限,如果根据“限购令”政策,根本买不起二套房,售楼小姐于是提议夫妇俩假离婚,然后用妻子的名义买,预算正好可以负担。
另一对也在准备办理手续的受访夫妇,则只为“多得一个购房名额”而离婚,因为夫妻名下已各有一套房产,现在准备购买第三套房,但根据“限购令”政策,他们已没有资格购买。做丈夫的准备离婚后以个人名义付六成首期款买房,然后再办复婚手续。
不过,有律师警告,假离婚虽然是“权宜之计”,但从法律上是真离婚,以购房为目的的离婚,往往是将房产给一方,让另一方成为无房户,这样做对无房一方有较大的风险,一旦无法复婚,便会“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