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商业损失额逾2000亿(人民币,下同),消费者成主要受害者。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公布的第三次中国零售安全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中国全国商业损失额2196亿元,内外盗损失占全部商业损失的63%,消费者成为了大部分商业损失的主要承担者。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于2012年一季度在全行业开展了第三次全国范围内商业安全情况调查。本次调查的对象分别为商业零售企业的防损工作负责人和零售供应商相关负责人。调查覆盖了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调查共涉及13种零售业态和12类供货品种。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专业委员会主任曹小宁在新闻发布会上说,2011年中国商业损失率为1.55%,较2010年的1.56%无明显改善。但2011年中国城镇商品零售额的快速增长,造成商业损失额进一步扩大。
在分析消费者如何成为商业损失的主要受害者时,曹小宁说,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商业损失通过提高商品价格的办法加以消化;部分供应商的损失又转嫁给了生产商,生产商为了竞争生存,在不能提高产品价格的情况下,就不得不通过降低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办法消化。
曹小宁说,目前,中国商业损失额已连续三年以16.7%的复合增长率不断扩大。2011年2196亿的商业损失大部分要由消费者买单;这不仅是拉动物价上涨的潜在隐患,同时,低、劣质量商品流入市场还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健康,该问题需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的充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