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日撞船事件的中方船长詹其雄,日本法院决定对其撤销公诉。
2010年9月,一艘中国渔船在钓鱼岛海域与日海保巡逻船相撞。今年3月15日,日本那霸地方法院指定律师以驾船撞击日巡逻船妨碍执行公务等罪强制起诉詹其雄。
詹其雄已获释并回到中国。那霸地方法院依据《日中刑事互助条约》委托日本法务省递送起诉书。该条约规定,两国司法部门可以不经由外交途径交换证据及信息。但因为起诉书未能在2个月以内(即5月15日前)送达詹其雄手中,根据日本《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起诉已经失效。那霸地方法院介绍称,法务省3月28日向中国司法部送出了要求合作的文件,但司法部5月15日对此予以拒绝,称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不接收日本的司法程序。
行使检方职能的指定律师赤岭真表示,《刑诉法》允许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