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 (payoff)将在日本全国全面解禁后,有更多在日华人关注投资用公寓。这些投资家除了瞄准每月可以确保的一定收入外,还盘算着一旦不动产投资发生赤字,租金收入不够支付房产折旧费、贷款利息和修缮费等费用时,可以少交一些税。
但殊不知,如果产生损失,将来一旦要出售这些投资用公寓时,这些损失是不能与收入所得与其它所得相抵的(损益通算),也就是不能以此达到节税的目的。
在2003年以前这样做是可以节税的,但从2004年以来,出售土地和建筑物的损失就不能同收入所得进行损益通算了。同时对于房租形式的不动产所得,也是不能与收入所得进行损益通算。
按现在规定,对于自己居住以外的土地和建筑物的出售亏损不能与收入所得进行损益通算,但如果出售时有利益的话,却要损益通算。若不知道这种变化,出售不动产时就会打乱投资者的资金计划。
出售投资用公寓无助于节税
日期:
05年10月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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