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国新《劳动法》导致临时工数量暴增。
中国2008年开始实施新劳动法,要求公司为雇员购买保险、为加班时间支付双倍工资并根据服务期限支付遣散费,希望以此保护劳动者的权利。结果是临时工数量大增。
《彭博商业周刊》3月12日刊报道,据中国全国总工会估计,在超过3亿城镇劳动者中,约五分之一,即6000万人属于经劳务派遣公司招募的员工,自2008年劳动法颁布以来,招募员工增长超过一倍。
“劳务派遣”公司招募员工,并把他们派往需要人手的工厂。通常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付费,后者向临时工支付工资。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找工作的人要向公司缴纳约200元人民币(39新元)。
全国总工会所属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王侃说,随着中国上调最低工资,企业寻求降低成本,临时工数量今年可能再增长30-50%。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与此相反,很多工厂利用临时工来填补多数职位空缺,让他们长时间工作,朝不保夕。
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理事长张治儒说:“如果工人不听话,公司可以直接开除他们。”
荷兰非营利组织Solidaridad Network的中国项目总监马英(Martin
Ma)说,虽然劳动法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社会保险,但是它们往往不会这么做,社保占聘请全职员工成本的比例高达40%。
总部位于纽约的中国劳工观察执行主任李强说,劳务派遣公司还会拖欠临时工的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