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赖幸媛昨天宣布,台湾驻港机构“中华旅行社”将自7月15日起正式更名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台湾驻澳的“台北经济文化中心”即日起也更名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大陆表示肯定
大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杨毅昨晚接受台湾中央社访问时说, 台港澳三地互设办事机构,是台港澳关系发展的大事,也是两岸关系改善的又一项成果,对于增进三地民众福祉及交往,具有积极意义。
香港政府昨天也同步宣布,为进一步促进香港和台湾之间的长远合作和交流,香港计划于今年内在台湾成立“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这是香港在台湾正式成立的综合性办事机构,标志着台港关系发展步入新阶段。台行政院已核准此事,同时核准澳门来台设立“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
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所长张五岳受访时指出,台湾驻港澳的机构统一正名,既可强化其功能,更对日后两岸互设代表处有着深远的意义及影响。
过去45年来,台湾驻港机构一直以“中华旅行社”的名称对外运作,常被外界以为是一般民间旅行社。陆委会在香港受英国统治时期直到后来回归中国大陆成为特别行政区,都曾多次试图与香港方面沟通,设立名副其实的办事处,但均未成功。
两岸关系在2008年马英九当选台湾总统后明显好转,台湾与香港之间也出现微妙的变化。
陆委会表示,香港财政司长曾俊华于去年8月来台参加“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 (简称“策进会”)及“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 (简称“协进会”)首届联席会议期间,会见赖幸媛时,双方对于香港来台设置综合性办事机构,以及台湾驻港机构更名及地位与功能的提升,皆表达积极推动的意愿,为双方启动咨商提供了动力。同时,策进会董事长林振国每次与香港协进会交流时,也都表达双方应把此一议题列为重点推动事项。
因此,陆委会自去年11月起就与香港政府启动协商,双方在这八个月历经多次密集磋商,终于获得重要共识,为台湾与香港关系朝向积极正向发展缔造一个新的里程碑。
赖幸媛表示,台湾驻港机构正式更名后,实质功能和地位也将提升,香港政府已同意将给予台湾驻香港人员类似一般驻外人员的优遇安排,未来驻港机构将可依业务需要直接与港府相关部门联系。
台湾行政院也核准香港政府来台设立“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港府发言人说,为促进港台之间更多元化的合作,在办事处成立后,机构人员可以按需要与台湾当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就大家关切的事宜进行探讨与磋商,进一步提升香港与台湾之间的交流。
陆委会称,港府同意自15日起,将“中华旅行社”更名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并取消其派驻该机构员额限制,该办事处业务功能将包括促进台港间经贸、投资、金融、商务、文化、教育、观光、科技、交通、运输、医疗、公共卫生等方面之交流合作。
港府发言人也说,未来“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的业务功能将与香港目前驻大陆的经济贸易办事处相似,包括促进港台经贸、投资推广,以及增进港台文化交流等;另外,该办事处也会在可行范围内,为在台的港人提供服务,以及按需要协助处理台湾居民来港入境申请的相关事宜。
发言人说,特区政府会尽快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早日落实在台成立办事机构的工作。
基于互惠互利的原则,台港都同意提供双方办事处人员执行业务的相关便利礼遇措施,包括获减免缴纳当地的薪俸税、可以按需要进入机场或其他口岸禁区范围,接送抵离台港的重要贵宾等。
原本台湾经济部派驻在港的“远东贸易中心”,以及新闻局派驻的“光华新闻文化中心”,今后分别以“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之“商务组”及 “新闻组”正式名称在港执行业务,也一体适用相关礼遇便利安排。而其在港登记之名称仍可保留,以利业务之推动。
台湾驻澳机构于1989年是以葡萄牙文商号名称登记,没有中文名称,自1990年才增列中英文名称“驻澳门台北贸易旅游办事处”。后来又更名为“台北经济文化中心”。
陆委会指出,澳门行政长官办公室在今年3月正式向台湾提出在台设立办事机构的具体规划,陆委会也提出驻澳门机构名称更名及功能地位提升问题,与澳方进行磋商,终于获得重要共识。未来台澳办事处人员也比照台港办事处,享有执行业务的相关便利礼遇措施等。
张五岳向本报指出,港澳的地位很特殊,北京当局曾期许特区政府能在两岸关系中负起先行先试的责任,但两岸关系后来已走至“胡六点”的阶段,港府却仍紧抱着1995年的“钱七条”,不能与时俱进,这使得香港反而被边缘化。
他解释说,“特区政府本来就比较保守,而且这是北京才能拍板定案的事,两岸关系改善,北京也有意放宽,台办、港澳办等人事调整后,情势才有了变化。”
“港澳不应作为两岸对抗的中介,应该是两岸和平漫长道路的先行先试者。”他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