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记住密码 忘密码了
    设为主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内蒙古轧死牧民案主犯判死刑
日期: 2011/06/09 16:50
备受关注的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运煤车故意轧死蒙古族牧民一案,于6月8日在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李林东和卢向东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据新华社6月8日报道,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林东、卢向东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仍故意采取冲撞、碾压的手段,致使牧民莫日根当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十分残忍,社会影响极坏,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均应予以惩处。

案发当晚驾驶运煤车的司机李林东系致人死亡的直接凶手,罪行最为严重,系主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坐在副驾驶位的司机卢向东系从犯,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发后公安机关追捕肇事车辆时,故意驾车阻拦警车的卡车司机吴晓伟、李明刚构成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4名被告均当庭提出上诉。

4名被告的亲属、受害人莫日根的家人以及来自锡林郭勒盟各界人士等百余人到庭旁听。

8日上午9时,法官宣布正式开庭。当庭,各方对案发日的事实基本没有争议。李林东的辩护律师称他的行为应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请法庭酌情量刑。庭审现场,公诉方当庭出示了多组证据,包括案发现场当地派出所拍摄的视频证据。下午3时,经过6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合议后,下午4时30分宣布一审判决结果。

听到判决结果,莫日根的哥哥巴雅尔说:“法律是公平的,我们亲属对这个判决结果满意,我相信西乌珠穆沁旗的牧民们也会对这个结果满意的。”

2011年5月10日上午,西乌珠穆沁旗浩勒图高勒镇萨如拉嘎查的20多个牧民因春城集团运煤车辆在草场的简易公路上昼夜行驶、噪音大、尘土多,严重影响生活生产为由,阻止运煤车辆行驶。浩勒图高勒镇派出所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维持秩序。晚上11时许,莫日根等牧民在阻止车辆时与司机发生争执,司机李林东、副驾卢向东驾驶的半挂货车强行启动前行,将挡在车前的莫日根拖出145米轧倒,致其当场死亡。5月11日李林东、卢向东在打车逃跑途中被警方抓获。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0/134769
会社概要 | 广告募集 | 人员募集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3 - 2020中文产业株式会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