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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婚礼遭宾客偷拍
大S汪小菲婚礼在举行前,就说要严防媒体、禁宾客泄密照片,但不料却有宾客偷拍然后网上直播。使得台湾媒体不满,批大S独厚大陆媒体。日前,大S汪小菲委托律师要求偷拍的宾客张朝阳向“大汪”公开道歉并认错,并且已经向张朝阳发出律师函。而张朝阳一方,也正式发表声明表示拒绝道歉。
汪小菲爆粗回应偷拍:败类 装傻 与张朝阳友谊不在
24日下午,汪小菲受访时激动爆粗口:“我们两人的婚礼,根本不想别人看到,那些妈的败类!还说独家,我一定采取法律行动!”外传张朝阳是伴郎,汪小菲澄清说:“他不是伴郎,他只是朋友之一,早就告诉他不能拍,他却带着人进来拍,我们之前的友谊已经没有了。”问及汪小菲没当面抗议?他说:“肯定会跟他说的,但他装傻。”
24日稍晚汪小菲已有动作,受委托的李永然法律事务所律师吴任伟昨表示,受邀宾客张朝阳未经“大汪”授权,恶意将婚礼偷拍照片传上传,已严重侵犯“大汪”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要求张朝阳在昨晚11点59分前向“大汪”公开道歉。
25日晚,当大S汪小菲和张朝阳你来我往过招的时候,网友也来凑热闹。有网友在自己微博中爆料称,大S结婚前一天曾在酒店外遭汪小菲掌掴大哭,并被好友送回酒店。
而对于所谓偷拍一事,张兰说:“他(指张朝阳)也是个大老板,我们事前都有告知,但总不能搜他包吧。”S妈说:“一场游戏(婚礼),一个犯规的人就坏了整场游戏。”
25日晚,当大S汪小菲和张朝阳你来我往过招的时候,网友也来凑热闹。有网友在自己微博中爆料称,大S结婚前一天曾在酒店外遭汪小菲掌掴大哭,并被好友送回酒店。
声明如下:
昨天下午周四六点接到来自台北一律师事务所的传真,代表大S要求我在婚礼发微博图片一事公开认错并道歉。我先讲一下事情的经过:
1)。我在2月12号与汪小菲通话关于租借场地搞相亲大会,汪小菲当即邀请我当他的婚礼的伴郎。我问及娱乐和微博要不要现场报道,汪说到时再说。
2)。我于3月22日早晨到达三亚,跟汪总秘书通话,了解时间地点,我说要不要参与一些报道,她说跟汪总问一下。小菲正忙,我就没有直接打电话给他。
3)。我于下午两点到达婚礼所在酒店,碰到很多名人,拍照,发微博,并得到主办方家人默许。3点钟在楼下吃东西时,主办方一秘书找到我,说因为原本四个伴郎,四个伴娘,其中一个伴娘没有到,我因为到的晚,没有参加彩排,所以我就不用当伴郎了,我其实挺高兴,可以四处走动了,我说没问题。
4)。四点多各路宾朋都到婚礼现场,大家也都忙着拍照,很多人也在发微博。婚礼开始时我坐在第二排,专门问了可不可以拍照发微博,得到家人肯定。我拍到了关键的图片,并发到微博上,不是因为我在抢,而是因为动作娴熟,成为网上的首发图片。
5)。晚宴开始后,听说台湾媒体在外面抱怨,主持人第一次在台上说大家不要拍照发微博,我才知道婚礼的媒体报道权利给了台湾媒体。大S的助理也到我的餐桌告诉我不要拍了。我因此停拍,后面只是用微博记录了一下现场感受。事情就是这样。总结一下,我在晚宴之前一直没有被明确告知不可以拍照发微博,觉得用微博告知粉丝们这么一个大家关心的事件,也帮着推广一下,是好事儿。而且觉得微博这种新兴的自媒体的媒体属性还没有被正式定义,自己发着玩也不是什么大事儿。被告知之后即停止。所以我不认为我的行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义上有什么过错,所以既不认错,也不道歉。鉴定完毕。
3月25日晚,在张朝阳发表声明拒绝道歉之后,汪小菲与徐熙媛(大S)又再度出招联合发表律师函,再次要求张朝阳对其个人微博上发布的不实内容道歉,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逐条驳斥张朝阳在微博中对自己所做的辩解。
明确拒绝现场报道
张朝阳在微博上说,“我在2月12号与汪小菲通话关于租借场地搞相亲大会,汪小菲当即邀请我当他的婚礼的伴郎。我问及搜狐娱乐和微博要不要现场报道,汪说到时再说。”对此汪小菲与徐熙媛(以下简称汪小菲夫妇)在律师函中表示,汪小菲曾经明确地向张朝阳表示过拒绝现场报道,并非张朝阳在微博中提到的“到时再说”。
从未默许嘉宾发微博
张朝阳在微博中强调,于婚礼当日下午两点到达婚礼所在酒店,碰到很多名人,拍照,发微博,并得到主办方家人默许。律师函称,张朝阳称直播婚礼现场得到家人默许的说法,属子虚乌有。汪小菲夫妇不但反复宣导不要公开婚礼过程,还请助理发短信请求亲友配合低调和保密。张朝阳在微博中所说的“默许”属于臆测之词。
张朝阳涉嫌规划偷拍
张朝阳称婚礼上才知道媒体报道权利给了台湾媒体,这才因此停拍,“后面只是用微博记录了一下现场感受。事情就是这样。”而汪小菲夫妇的律师函中则表示,“在本人(汪小菲)第一次发现有搜狐网之记者,而要求其离开现场后,张朝阳先生竟随即又指派另一位不知名之人士,躲在张朝阳先生下榻之客房中偷拍,并在张朝阳先生所经营之网站上,明确标示‘秘婚引发微博直播大战不准拍照?不准记者入场?那就微博吧!’这些都显示出张朝阳在主观上确实具有恶意,且客观上早已事先安排、规划好所有偷拍行动。”
不道歉就追究法律责任
张朝阳在微博中强调,“我在晚宴之前一直没有被明确告知不可以拍照发微博,觉得用微博告知粉丝们这么一个大家关心的事件,也帮着推广一下,是好事儿。而且觉得微博这种新兴的自媒体的媒体属性还没有被正式定义,自己发着玩也不是什么大事儿。被告知之后即停止。所以我不认为我的行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义上有什么过错,所以既不认错,也不道歉。鉴定完毕。”
汪小菲夫妇的律师函则强调,“张朝阳先生之上述行径,确实已严重侵犯本人之‘名誉权’、‘肖像权’与‘隐私权’。”对于张朝阳“既不认错,也不道歉”的态度,汪小菲夫妇最后委托律师称,再次要求张朝阳公开道歉并承认错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徐妈:大S汪小菲结婚一点都没有嚣张
昨天,徐妈妈也用台语向台媒致歉,“我要用我台湾我最心爱的话语和各位亲爱的台湾媒体讲,熙媛和小菲结婚一点都没有嚣张,两个年轻人这辈子赚的钱,就是想带给亲人享受,把快乐带给大家。”她表示,台媒觉得婚礼厚此薄彼是误会一场,“不好意思,没办法照顾媒体。最照顾她(指大S)的就是台湾媒体,大家从小就照顾她,但有人要偷拍,高科技就是这样,防不胜防,感谢各位能体谅。”
徐妈妈还哽咽说,“我嫁女儿为什么要被大家批评成这样,拜托大家祝福她和小菲。”徐妈还说,婚礼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没能发喜糖给大家真的很不好意思。
张兰默认婚礼礼金至少500万人民币
“大汪”礼金将全数捐给日本灾区,至于金额多少?张兰只说:“全部捐献。”当媒体询问是否100万元人民币时,她提高声音说:“不止!我的朋友都是大企业家耶。”难道是500万元人民币?她分贝更高了:“哎呦,不止啦。”有媒体问,该不会1000万元?张兰突然停顿:“啊,别问啦。”
大S婚礼遭宾客偷拍
大S汪小菲婚礼在举行前,就说要严防媒体、禁宾客泄密照片,但不料却有宾客偷拍然后网上直播。使得台湾媒体不满,批大S独厚大陆媒体。日前,大S汪小菲委托律师要求偷拍的宾客张朝阳向“大汪”公开道歉并认错,并且已经向张朝阳发出律师函。而张朝阳一方,也正式发表声明表示拒绝道歉。
汪小菲爆粗回应偷拍:败类 装傻 与张朝阳友谊不在
24日下午,汪小菲受访时激动爆粗口:“我们两人的婚礼,根本不想别人看到,那些妈的败类!还说独家,我一定采取法律行动!”外传张朝阳是伴郎,汪小菲澄清说:“他不是伴郎,他只是朋友之一,早就告诉他不能拍,他却带着人进来拍,我们之前的友谊已经没有了。”问及汪小菲没当面抗议?他说:“肯定会跟他说的,但他装傻。”
24日稍晚汪小菲已有动作,受委托的李永然法律事务所律师吴任伟昨表示,受邀宾客张朝阳未经“大汪”授权,恶意将婚礼偷拍照片传上传,已严重侵犯“大汪”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要求张朝阳在昨晚11点59分前向“大汪”公开道歉。
25日晚,当大S汪小菲和张朝阳你来我往过招的时候,网友也来凑热闹。有网友在自己微博中爆料称,大S结婚前一天曾在酒店外遭汪小菲掌掴大哭,并被好友送回酒店。
而对于所谓偷拍一事,张兰说:“他(指张朝阳)也是个大老板,我们事前都有告知,但总不能搜他包吧。”S妈说:“一场游戏(婚礼),一个犯规的人就坏了整场游戏。”
25日晚,当大S汪小菲和张朝阳你来我往过招的时候,网友也来凑热闹。有网友在自己微博中爆料称,大S结婚前一天曾在酒店外遭汪小菲掌掴大哭,并被好友送回酒店。
声明如下:
昨天下午周四六点接到来自台北一律师事务所的传真,代表大S要求我在婚礼发微博图片一事公开认错并道歉。我先讲一下事情的经过:
1)。我在2月12号与汪小菲通话关于租借场地搞相亲大会,汪小菲当即邀请我当他的婚礼的伴郎。我问及娱乐和微博要不要现场报道,汪说到时再说。
2)。我于3月22日早晨到达三亚,跟汪总秘书通话,了解时间地点,我说要不要参与一些报道,她说跟汪总问一下。小菲正忙,我就没有直接打电话给他。
3)。我于下午两点到达婚礼所在酒店,碰到很多名人,拍照,发微博,并得到主办方家人默许。3点钟在楼下吃东西时,主办方一秘书找到我,说因为原本四个伴郎,四个伴娘,其中一个伴娘没有到,我因为到的晚,没有参加彩排,所以我就不用当伴郎了,我其实挺高兴,可以四处走动了,我说没问题。
4)。四点多各路宾朋都到婚礼现场,大家也都忙着拍照,很多人也在发微博。婚礼开始时我坐在第二排,专门问了可不可以拍照发微博,得到家人肯定。我拍到了关键的图片,并发到微博上,不是因为我在抢,而是因为动作娴熟,成为网上的首发图片。
5)。晚宴开始后,听说台湾媒体在外面抱怨,主持人第一次在台上说大家不要拍照发微博,我才知道婚礼的媒体报道权利给了台湾媒体。大S的助理也到我的餐桌告诉我不要拍了。我因此停拍,后面只是用微博记录了一下现场感受。事情就是这样。总结一下,我在晚宴之前一直没有被明确告知不可以拍照发微博,觉得用微博告知粉丝们这么一个大家关心的事件,也帮着推广一下,是好事儿。而且觉得微博这种新兴的自媒体的媒体属性还没有被正式定义,自己发着玩也不是什么大事儿。被告知之后即停止。所以我不认为我的行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义上有什么过错,所以既不认错,也不道歉。鉴定完毕。
3月25日晚,在张朝阳发表声明拒绝道歉之后,汪小菲与徐熙媛(大S)又再度出招联合发表律师函,再次要求张朝阳对其个人微博上发布的不实内容道歉,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逐条驳斥张朝阳在微博中对自己所做的辩解。
明确拒绝现场报道
张朝阳在微博上说,“我在2月12号与汪小菲通话关于租借场地搞相亲大会,汪小菲当即邀请我当他的婚礼的伴郎。我问及搜狐娱乐和微博要不要现场报道,汪说到时再说。”对此汪小菲与徐熙媛(以下简称汪小菲夫妇)在律师函中表示,汪小菲曾经明确地向张朝阳表示过拒绝现场报道,并非张朝阳在微博中提到的“到时再说”。
从未默许嘉宾发微博
张朝阳在微博中强调,于婚礼当日下午两点到达婚礼所在酒店,碰到很多名人,拍照,发微博,并得到主办方家人默许。律师函称,张朝阳称直播婚礼现场得到家人默许的说法,属子虚乌有。汪小菲夫妇不但反复宣导不要公开婚礼过程,还请助理发短信请求亲友配合低调和保密。张朝阳在微博中所说的“默许”属于臆测之词。
张朝阳涉嫌规划偷拍
张朝阳称婚礼上才知道媒体报道权利给了台湾媒体,这才因此停拍,“后面只是用微博记录了一下现场感受。事情就是这样。”而汪小菲夫妇的律师函中则表示,“在本人(汪小菲)第一次发现有搜狐网之记者,而要求其离开现场后,张朝阳先生竟随即又指派另一位不知名之人士,躲在张朝阳先生下榻之客房中偷拍,并在张朝阳先生所经营之网站上,明确标示‘秘婚引发微博直播大战不准拍照?不准记者入场?那就微博吧!’这些都显示出张朝阳在主观上确实具有恶意,且客观上早已事先安排、规划好所有偷拍行动。”
不道歉就追究法律责任
张朝阳在微博中强调,“我在晚宴之前一直没有被明确告知不可以拍照发微博,觉得用微博告知粉丝们这么一个大家关心的事件,也帮着推广一下,是好事儿。而且觉得微博这种新兴的自媒体的媒体属性还没有被正式定义,自己发着玩也不是什么大事儿。被告知之后即停止。所以我不认为我的行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义上有什么过错,所以既不认错,也不道歉。鉴定完毕。”
汪小菲夫妇的律师函则强调,“张朝阳先生之上述行径,确实已严重侵犯本人之‘名誉权’、‘肖像权’与‘隐私权’。”对于张朝阳“既不认错,也不道歉”的态度,汪小菲夫妇最后委托律师称,再次要求张朝阳公开道歉并承认错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徐妈:大S汪小菲结婚一点都没有嚣张
昨天,徐妈妈也用台语向台媒致歉,“我要用我台湾我最心爱的话语和各位亲爱的台湾媒体讲,熙媛和小菲结婚一点都没有嚣张,两个年轻人这辈子赚的钱,就是想带给亲人享受,把快乐带给大家。”她表示,台媒觉得婚礼厚此薄彼是误会一场,“不好意思,没办法照顾媒体。最照顾她(指大S)的就是台湾媒体,大家从小就照顾她,但有人要偷拍,高科技就是这样,防不胜防,感谢各位能体谅。”
徐妈妈还哽咽说,“我嫁女儿为什么要被大家批评成这样,拜托大家祝福她和小菲。”徐妈还说,婚礼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没能发喜糖给大家真的很不好意思。
张兰默认婚礼礼金至少500万人民币
“大汪”礼金将全数捐给日本灾区,至于金额多少?张兰只说:“全部捐献。”当媒体询问是否100万元人民币时,她提高声音说:“不止!我的朋友都是大企业家耶。”难道是500万元人民币?她分贝更高了:“哎呦,不止啦。”有媒体问,该不会1000万元?张兰突然停顿:“啊,别问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