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国男女出生比例失衡问题,中国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形容该现象是对女性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侵害。她8月24日在记者会上透露,中国目前男女出生性别比例是119.86对100。正常比例应该是103对100至107对100之间。
中国国务院24日公布《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顾秀莲也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记者会,介绍中国妇女10年来的发展状况。她说:“出生人口性别男性比女性偏多,是男女不平等的表现,同时也是女孩生存权和发展权受到侵害的反映。”
顾秀莲表示,出现这种现象有3个主要原因,中国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现象还存在;农村生产力比较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所以人们还觉得要养儿防老;超音波可以检查出胎儿性别,有传统观念的人可能会选择生男孩。
她强调,男女比例失衡问题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不实行计划生育的其它国家也存在类似问题,因此男女比例失衡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关系。
虽然社会重男轻女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顾秀莲也举出大量数据证明,中国妇女在法律保障、经济成就、社会地位、教育水准、健康福利等方面都取得长足的进步。她指出,10年来妇女参政的比例不断提高,目前担任中共和国家领导职务的女性有9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国务院正、副部级干部25人;省(部)级女干部占总人数的9.9%;397个市的女正、副市长共368人;全国人大女代表比例一直保持在20%以上。
此外,去年城乡女性就业人口3亿3700万人,占劳动人口的44.8%;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就读女生人数609万,占在校生总数45.7%,10年间增加10.3个百分点,女硕士、博士比例也分别达到44.2%和31.4%,10年间分别增加13.6个百分点和15.9个百分点。在妇女健康方面,孕产妇死亡率从1995年的每10万人有61.9人下降到去年的48.3人。妇女平均寿命为74.0岁,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准。
至于法律保障,全国人大10年来制定了11部涉及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她说:“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有宪法和法律的保障。”
中国国务院24日公布《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顾秀莲也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记者会,介绍中国妇女10年来的发展状况。她说:“出生人口性别男性比女性偏多,是男女不平等的表现,同时也是女孩生存权和发展权受到侵害的反映。”
顾秀莲表示,出现这种现象有3个主要原因,中国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现象还存在;农村生产力比较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所以人们还觉得要养儿防老;超音波可以检查出胎儿性别,有传统观念的人可能会选择生男孩。
她强调,男女比例失衡问题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不实行计划生育的其它国家也存在类似问题,因此男女比例失衡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关系。
虽然社会重男轻女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顾秀莲也举出大量数据证明,中国妇女在法律保障、经济成就、社会地位、教育水准、健康福利等方面都取得长足的进步。她指出,10年来妇女参政的比例不断提高,目前担任中共和国家领导职务的女性有9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国务院正、副部级干部25人;省(部)级女干部占总人数的9.9%;397个市的女正、副市长共368人;全国人大女代表比例一直保持在20%以上。
此外,去年城乡女性就业人口3亿3700万人,占劳动人口的44.8%;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就读女生人数609万,占在校生总数45.7%,10年间增加10.3个百分点,女硕士、博士比例也分别达到44.2%和31.4%,10年间分别增加13.6个百分点和15.9个百分点。在妇女健康方面,孕产妇死亡率从1995年的每10万人有61.9人下降到去年的48.3人。妇女平均寿命为74.0岁,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准。
至于法律保障,全国人大10年来制定了11部涉及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她说:“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有宪法和法律的保障。”